地税征收的税种的种类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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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地税征税的税种的类别以及划分,种大致分为城镇、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等,税种是地方税建设的主要内容。
地税征收的税种的种类有哪些

地方税由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征收,而所征收的地税由地方税务局所管理和支配。而是地税征收的税种依据征收管理权和收入支配权进行分类的。地方税指的是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本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地税的种类和划分方式有很多,那么地税征收的税种有哪些呢?大家可以阅读下文查知。

一、地税征收的税种 

地税一般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增值税的7%缴纳) 教育费附加(根据增值税的3%缴税),印花税(根据购销合同的万分之三的百分之六十缴纳)。

地方税包括下列税种:

1、缴交营业税的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2、个人所得税,3、城镇土地使用税,4、资源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6、房产税,7、车船税,8、印花税,9、屠宰税,10、农牧业税,11、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的农业税(简称农业特产税),12、耕地占用税,13、契税,14、筵席税,(已失效)15、土地增值税,16、地方教育附加税,17、营业税(不含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营业税)

二、税种的划分

税种的划分是地方税收收入的保证,也是一个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分配税源的问题。从各国地方税种的比较中,我们可以发现:

1、税种性质方面:地方税种大都是税源较分散,流动性较差,对宏观经济影响面较小,收入规模也相对较小的税种,或一些零星的税种,但也有一些国家将所得税、流转税等税源较集中,流动性较强,收入规模较大的税种划归地方税,如美国和日本。显然一国地方税税种的性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地方税权大小决定的。

2、税种划分形式方面:地方税中既有地方专有税种,也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源的税种。一般来讲,各国地方政府都有其专有税种,这些专有税种有独立的征税对象,税源划分也清晰,同时也有一些国家设有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源的税种或共享税,如经济合作发展组织中有美国、德国等九个国家对所得税、货物税和劳务税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进行了分割。这类税种的分割增强了地方税税源的弹性,同时也使地方从中获得了相当的财力。

3.税种类别方面:总的来讲,各国地方税种几乎涵盖了包括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等在内的所有税种,但各国情况差异很大,具体地讲:

(1)财产税类:这类税收主要有车船税、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由于其很强的地域性且对宏观调控影响不大,各国一般将其划为地方税。联邦制国家财产税在州税中比重不大,在地方税收中比重较大,但对财产税中的遗产税和赠予税,许多国家将其列为中央税,如美国、日本、英国、韩国和印度等,但也有一些国家将其列为地方税,如德国将遗产税列为州税。

(2)所得税类:

①对于个人所得税,一般国家的地方税中并无个人所得税或相对中央政府来讲,地方个人所得税微不足道。但也不乏将个人所得税置于地方税重要地位的国家税收,如美国两级地方政府均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到了州政府税收收入的28%(1992年),占州以下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5%(1992年);德国将个人所得税设为共享税,日本两级地方政府税收中均存在居民税且是主体税种之一,韩国市郡级税中也以居民税作为主体税种之一。

②对于地方公司(企业)所得税:在州一级开征公司所得税的只有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而在地方政府一级开征企业所得税的较多,如美国、日本、印度和德国等。除企业所得税外,有些国家地方政府还向企业征收与所得有关的其他税收,如法国的职业收入税,对国内经营工商业的个人或法人组织所得利润征收。

(3)商品税类:大部分国家将重要的商品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等)划为中央税,如印度、法国、英国,或划为共享税,如德国。而有些国家将它们列为地方税,如美国的销售税,印度的营业税。有时单环节课征的商品税种往往划归地方,主要的消费税都划归中央,而将一些不重要的特别(种)消费税划归地方也是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如日本、韩国、德国。

(4)资源税类:主要有土地税、资源税等。如美国、日本、德国、韩国、印度的地方政府都开征了土地类税收。这类税的开征一方面为地方政府提供了财源,另一方面,也促进了地方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

(5)其他税种:国外地方税收中还有许多小税种,包括特定目的税、行为税等各有特色的零星税种。如法国、印度、德国地方政府都开征的娱乐税,法国和印度都开征的广告税等。

4、主体税种:主体税种的建设是各国地方税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各国根据本国的税种设立情况、税源分布、地域特点及地方政府的需要等复杂因素,选择了不同的税种或税种组合作为地方主体税种。

上面的内容大致叙述了地税征税的税种的类别以及划分,种大致分为城镇、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等,税种是地方税建设的主要内容,地税的分类根据税种设立情况、税源分布、地域特点及地方政府的需要等复杂因素分为了不同的税种或税种组合作为地税,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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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印花税种类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增资印花税种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十九条规定: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 “记载资金的帐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又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记载资金的帐簿按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税目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 一、产权转移书据 0.5‰ 十 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 每件5元 十 三、权利、许可证照 每件5元 十 四、股票交易3‰ 增资印花税怎么缴纳 根据相关税法规定,企业成立时记载资金的帐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以后年度启用新帐时,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未增加的,不需要贴花,增加的应按增加额的万分之五贴花,如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应从纳税期限届满的次日起加收滞纳金。 印花税如何计算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 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 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印花税的纳税环节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印花税一般实行就地纳税。 印花税免税范围 (一)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二)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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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都有什么种类?
行政征收的种类有税收征收、资源费征收、资金征收、滞纳金征收等,对于行政征收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依据相关行政法规,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调查后,作出行政征收的决定,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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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产税的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房地产契税 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二、营业税 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三、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四、营业税附加 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五、印花税 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六、个人所得税 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七、纳税保证金 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八、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九、房屋权属登记费 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十、土地收益金 (土地增值费) 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 十 一、土地出让金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十 二、土地增值税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十 三、土地使用税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十 四、耕地占用税 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是指由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耕地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 十 五、土地开发费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十 六、住宅单方综合造价 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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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融资的种类及特征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直接融资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亦称“直接金融”。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的资金融通方式。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在一定时期内,资金盈余单位通过直接与资金需求单位协议,或在金融市场上购买资金需求单位所发行的有价证券,将货币资金提供给需求单位使用。商业信用、企业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企业之间、个人之间的直接借贷,均属于直接融资。直接融资是资金直供方式,与间接金融相比,投融资双方都有较多的选择自由。而且,对投资者来说收益较高,对筹资者来说成本却又比较低。但由于筹资人资信程度很不一样,造成了债权人承担的风险程度很不相同,且部分直接金融资金具有不可逆性。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需要融入资金的单位与融出资金单位双方通过直接协议后进行货币资金的转移。直接融资的形式有:买卖有价证券,预付定金和赊销商品,不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货币借贷等。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一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融资形式。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有商业票据和直接借贷凭证、股票、债券。 二、直接融资的种类 直接融资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指企业与企业之间互相提供的,和商品交易直接相联系的资金融通形式,其主要表现为两类:一类是提供商品的商业信用,如企业间的商品赊销、分期付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通过提供商品实现资金融通;另一类是提供货币的商业信用,如在商品交易基础上发生的预付定金、预付货款等,这类信用主要是提供与商品交易有关的货币,以实现资金融通。伴随着商业信用,出现了商业票据,作为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明。 (2)国家信用。国家信用是以国家为主体的资金融通活动,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国家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来筹措资金,如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等。国家发行国库券或者公债筹措的资金形成国家财政的债务收入,但是它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具有偿还和付息的基本特征。 (3)消费信用。具体而言,消费信用指的是企业、金融机构对于个人以商品或货币形式提供的信用,包括:企业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房屋或者高档耐用消费品,或金融机构对消费者提供的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助学贷款等。 (4)民间个人信用。它指的是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习惯上称为民间信用或者个人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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