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该一年仲裁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处理步骤如下:首先,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劳动权益受侵害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其次,准备仲裁申请书,写明双方信息、仲裁请求及事实理由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证据材料。仲裁委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双方参加庭审,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仲裁委作出裁决。若对裁决不服,除终局裁决外,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起诉。
二、仲裁劳动争议时效几年及处理办法有哪些
仲裁劳动争议时效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此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处理办法如下:首先,当事人可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和解协议。其次,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再者,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最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争议仲裁超时效还能获法律支持吗
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超时效,若对方以时效抗辩,请求难以获法律支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有证据证明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仲裁时效重新计算;存在时效中止情形,如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即便超时效,若能证明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仍可能获法律支持。
在探讨仲裁劳动争议支持几年以及应该如何处理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存在中断情形,时效会重新计算。另外,仲裁结果出来后,若一方不服,还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证据至关重要,劳动者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待遇等方面的证据。如果您对仲裁时效的具体计算、证据收集以及后续诉讼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良机,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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