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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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多久?

关于民事诉讼一般都是民事纠纷的问题,民事纠纷双方私下不能和解就只有到法院上诉,关于民事诉讼的审理还有很多的知识,对于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申请重审,那么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是多久呢?下面律图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

1、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最高法院解释165条)

2、公诉人要求出示开庭前送交人民法院的证据目录以外的证据,辩护方提出异议的,审判长如认为该证据确有出示的必要,可以准许出示。如果辩护方提出对新的证据要做必要准备时,可以宣布休庭,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辩护方作必要准备的时间。确定的时间期满后,应当继续开庭审理。〔延期审理?最高法院解释155条〕

3、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而需要给辩护人必要的时间准备辩护意见的,合议庭也应当决定延期审理。

另外:

1、上述情形中,除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回避的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决定以外,其余情形应当由合议庭决定。延期审理的开庭日期和地点,合议庭可以当庭确定,也可以另行确定。

2、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检察院撤诉处理。

3、合议庭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起诉和移送的证据材料中没有这方面的证据材料的,应当建议检察院补充侦查。

4、当事人和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证据的存放地点,说明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要求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理由。审判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认为可能影响案件事实认定的,应当同意该申请,并宣布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延期审理的时间不计入审限;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理由并继续审理。

行文至此,以上就是关于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的问题的全部解答,国家法律对于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时限这一方面有相关的规定,从文章中我们知道,一般是十日之久,而延期审理不仅民事案件中会出现,在刑事案件中也是有可能出现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律图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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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审审限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为3个月,特殊情况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审限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4、不计入审限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4)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5)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6)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7)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或者提供执行担保后,执行法院决定暂缓执行的期间;
(8)上级人民法院通知暂缓执行的期间;
(9)执行中拍卖、变卖被查封、扣押财产的期间。
关于民事诉讼延期审理期限,需要注意的是延期审理和诉讼中止的区别。法律详细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审理,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缺席的、临时申请回避的、新证人到庭及其他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而延期审理并不是无限制的延迟。法院在决定下达后,会当庭通知当事人下次开庭的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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