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证券职务侵占罪中,虚假经纪人的认定如下:
①从行为表现看,虚假经纪人通常以虚构的身份或虚假的业务手段,骗取公司或客户的信任与资金。
②在主观方面,其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却仍为之。
③证据方面,需有相关的书证,如虚假的合同、交易记录等,以证明其虚假经纪人的身份和侵占行为。同时,证人证言也可作为重要证据,证实其欺诈行为及侵占意图。若满足以上条件,可认定为证券职务侵占罪中的虚假经纪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证券职务侵占案里虚假经纪人认定标准是啥
在证券职务侵占案中,虚假经纪人一般指未获合法授权却以经纪人身份开展证券业务的人员。认定标准如下:其一,主体资格方面,其未取得证券从业资格或未在合法证券机构登记备案,无合法身份从事经纪业务。其二,行为表现上,存在冒用正规证券经纪人名义招揽客户、开展业务,或私自与客户签订委托协议等情况。其三,从业务操作看,可能有违规代客理财、挪用客户资金、隐瞒重要信息诱导交易等行为。其四,主观故意上,通常具有欺骗客户以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若有证据证明某人符合上述特征,就可能被认定为虚假经纪人,涉职务侵占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责。
三、证券职务侵占案虚假经纪人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认定证券职务侵占案中的虚假经纪人,依据主要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刑法》规定职务侵占罪,若虚假经纪人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该罪。这里“利用职务便利”是关键要素,虚假经纪人可能通过虚构身份获取权限,进而侵占财物。
《证券法》对证券从业人员的资质、执业规范等有明确规定。虚假经纪人通常不具备合法从业资格,违反从业资质要求。其以经纪人身份开展业务,可能扰乱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司法实践中,会结合其行为表现,如有无合法授权、是否冒用正规机构名义等,综合判断是否为虚假经纪人,进而认定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等犯罪。
在探讨证券职务侵占罪中虚假经纪人咋认定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一旦认定为虚假经纪人实施职务侵占,其侵占所得的资金如何进行追回与处置。另外,虚假经纪人背后是否存在组织化的犯罪链条,机构在其中应承担怎样的监管责任。这些问题都与虚假经纪人的认定密切相关。如果您在证券交易中遇到类似可疑情况,或者对虚假经纪人认定及相关后续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团队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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