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背景深厚的律师
张居宽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同时也是中共党员,在法律界有着丰富的经历和深厚的背景。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本科,还担任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专业资质。2004年他开始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正式转入律师行业,2009年起开始独立执业。执业至今,他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在劳动人事、合同法、建筑工程、公司法等领域有着独到的见解和知识储备。
二、丰富的执业成果
从2009年执业至今,张居宽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千余件。自2022年起,他带领律所为金湖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间代理的案件全部胜诉,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水平。他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致力于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以诚信、专业、勤勉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三、典型案例解析
在张居宽律师处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颇具代表性。这起案件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甲公司诉被告乙公司,第三人丙公司、丁公司服务合同纠纷,要求被告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30万元及违约金。原告称已依约完成融资引荐等服务,被告却未按《服务协议》付款;被告则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两第三人亦称不清楚原告及案涉《服务协议》相关情况。
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各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各方提交《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法院对证据进行质证与认证,结合各方陈述查明案件事实,重点审查《服务协议》的签订背景、时间合理性及原告是否实际履行服务义务等关键问题。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负担。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事务时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
张居宽律师在淮安市提供法律服务,其律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144。无论是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等领域,还是在刑事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方面,他都能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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