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不动产的转移以什么为依据
不动产的转移以登记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房屋买卖中,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合同生效,但房屋的所有权并不会立即转移。只有在双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登记到买方名下后,房屋的所有权才从卖方转移至买方。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不以登记为转移依据。
二、不动产转移未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何确定
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不动产转移未登记,一般情况下,物权未发生转移,所有权仍归原权利人。不过,未登记不影响不动产转让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依据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如法院、仲裁委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自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继承取得不动产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三、不动产转移未登记时善意取得效力咋认定
依据《民法典》,不动产转移未登记,一般不发生善意取得效力。善意取得需满足以下条件:受让人受让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
若未登记,即便受让人善意且支付合理价格,也不符合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因为不动产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未登记意味着物权未发生变动。原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不动产,受让人只能依据合同向转让人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所以,不动产未登记,善意取得不生效,受让人无法取得所有权。
当探讨不动产的转移以什么为依据时,除了明确法定依据外,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不动产转移过程中的税费缴纳,不同类型的不动产转移可能涉及契税、增值税等,缴纳标准也有所不同。另外,若存在共有不动产的转移,在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引发权属纠纷。如果您对不动产转移涉及的税费计算、共有不动产转移流程等还有疑问,或者正在面临不动产转移方面的难题,别让疑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您提供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