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元盗窃案的意外转折
2024年4月,淮安市XX区发生了一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被不起诉人刘X与同案人员徐X,窃取了一台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并变卖,刘X个人分得1500元,经认定被盗变压器价值3809元。一般来说,这样的案件很可能会以刑事判决告终,但最终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淮安市XX区人民检察院对刘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而这一结果的背后,离不开一位关键人物——陈兵兵律师。
二、崭露头角的专业律师
陈兵兵律师是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毕业于国防大学,拥有军事学、法学双学士,还有八年从军经历,曾担任司令部管理员、政治部秘书及军队律师等职务,荣获三等功一次、嘉奖三次、优秀共产党员四次。2020年开始正式执业,截止至今办理案件近1000件。他蝉联多年盈科总部优秀律师,还荣获盈科所百名青年新锐律师奖。在合同事务、刑事辩护、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及公司经营等领域都有着卓越的表现。
三、精准辩护的智慧之举
在刘X涉嫌盗窃罪一案中,陈兵兵律师展现出了非凡的专业能力和智慧。他没有局限于案件事实本身,而是着眼于全局。首先,他高度重视刘X“经规劝后自动投案”这一行为,及时向检察机关阐明其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积极协调促成赔偿谅解,为争取不起诉积累了关键的酌定情节。其次,他协助刘X深刻认识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基础上,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重要的程序和政策依据。最后,他在法律文书中着重论证,本案被盗物品系“未投入使用”的变压器,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涉案金额不高;当事人无前科且悔罪态度彻底。综合全部情节,充分论证其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情形,成功说服检察机关行使不起诉裁量权。
四、过往案例见证实力
其实,这并不是陈兵兵律师第一次在刑事案件中大放异彩。在刘某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案中,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并向检察院提交专业辩护意见,最终检察院采纳意见,刘某某获取保候审并最终获不起诉决定。在陆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件中,他通过两次开庭辩护,最终推动法院作出无罪裁判,当事人获得国家赔偿三十余万元,该案荣获南京市无罪辩护二等奖。在南京某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某医疗公司案中,他带领团队进行尽职调查,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业务经验,识别出多个关键法律风险,为当事人避免了近亿元经济损失。
陈兵兵律师始终坚持“以专业守护公正,以激情驱动服务”的执业理念,无论是企业客户还是普通民众,都能从他身上感受到可靠与激情。在法律的道路上,他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公平正义的天空。这样一位优秀的律师,你是否想进一步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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