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已婚夫妻单方买房一般算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单方用个人财产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另外,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已婚夫妻单方卖房是否需另一方同意
一般情况下,婚后所购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卖房需要另一方同意。《民法典》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卖房,属于无权处分。
但存在特殊情形,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法院不予支持。不过,另一方有权请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房产,其有权单独决定卖房,无需另一方同意。
三、已婚夫妻单方抵押房产是否需另一方认可
已婚夫妻单方抵押房产是否需另一方认可,要视情况而定。若房产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其抵押属于所有权人处分个人财产,无需另一方认可。
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处分,应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所以一方抵押需另一方认可。未经另一方同意,抵押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抵押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抵押有效,此时另一方只能向擅自处分的配偶请求赔偿损失。
当我们探讨已婚夫妻单方买房算共同财产吗这个问题时,还要考虑一些相关情况。比如若购房资金来源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这房子可能就不算共同财产。但要是婚后用共同收入还贷,那还贷部分及增值可能属于共同财产。另外,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算共同财产。若对已婚夫妻单方买房产权归属、财产参与分配比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寻找答案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等您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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