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夏季到秋季,是国内高温天气爆发频繁的季节,各地方政府为了保障工人的利益,特别规定了高温天气下,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标准要求给高温环境下作业的员工发放高温补贴,高温补贴不得以实物替代。那么,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是怎样的?详情参考下文。
一、湖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那么想要领取湖北省高温补贴有什么要求呢?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夏季高温津贴。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企业可以每个月发,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需要提醒的是,湖北省高温补贴不得以发放清凉饮料等实际物品冲抵。遇到这种情况,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市人社局相关人士说,对于室内工作人员的高温费则以企业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高温补贴时间
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月到9月,共4个月。
三、企业不发放高温补贴怎么办?
如果用人单位在发放高温补贴上违规,劳动者可以向工会寻求帮助,工会组织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改正。
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社保、安监等部门举报,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等措施,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谁可以享受高温补贴
判断是否属高温补贴发放对象有两个标准,符合其一即算。分别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筑工人、交警巡警、环卫工人、户外线路检测人员、仓库搬运工等;后者一般炼钢工人、机械铸造工人等,具体需要看工作场所的温度。像一些工厂的铁皮厂房,里面若温度超过33℃,也应发放高温补贴。
按照湖北省的规定,湖北省高温补贴标准为没人每天12元,发放时间为6月、7月、8月、9月,按月发放,企业也可以选择一次性发放,但不得以实物替代,只能以人民币的形式发放,否则用实物替代的行为属于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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