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同居分手赠与财产分手后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中,赠与财产的处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若赠与财产时明确约定是附条件的,比如以结婚为条件,而同居关系未达成结婚目的,赠与人可主张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时未附条件,通常视为一般赠与行为,赠与财产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如果赠与财产的价值较大,且赠与行为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赠与人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部分或全部财产。总之,要根据具体的赠与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判断财产的归属和处理方式。
二、同居分手赠与房产在法律上如何判定归属
同居分手时赠与房产归属判定需分情况而论。若房产赠与已完成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相关规定,一般房产归属受赠方。因为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过户后受赠方取得所有权。
若赠与未过户,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赠与人通常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原则上房产应归受赠方;若未公证,赠与人在房产过户前可撤销赠与。
如果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附条件赠与。同居关系结束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赠与人可要求返还房产。若受赠方拒绝,赠与人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法院一般会支持其诉求。
三、同居分手赠与房产过户后还能依法要回吗
一般情况下,同居分手赠与房产过户后不能随意要回。根据《民法典》,赠与的财产权利转移后,赠与人通常不能撤销赠与。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行为,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撤销赠与。
当探讨同居分手赠与财产分手后怎么处理时,除了一般的财产处理方式,还会涉及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赠与财产是附条件的,当条件不成就时,赠与方是否有权要求返还。另外,如果赠与财产价值巨大,且对赠与方生活造成较大影响,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存在特殊的处理方式。这些情况都需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你对同居分手赠与财产处理的细节、返还条件等方面还有疑问,不确定该如何应对,别让困扰延续,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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