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销罪,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律认定方面,根据《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构成此罪。
量刑标准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一般指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等情形。
传销罪从犯指在传销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人员。认定从犯需考量其在组织中的地位、参与程度和作用大小。若仅协助管理、宣传,未起关键决策作用,一般认定为从犯。
依据《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具体量刑时,法院会结合其参与传销活动的时间、发展人数、获利金额等情节。若从犯参与时间短、发展人数少、获利低,可能从轻判拘役或短期徒刑;若情节轻微,还可能免除刑事处罚。
三、传销罪从犯在自首情况下量刑如何判定
根据《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若从犯自首,依据法律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法院量刑时,会综合考虑犯罪情节、从犯在犯罪中作用大小、自首时间、方式、如实供述程度等因素。若从犯在传销活动中作用较小、自首及时且如实供述罪行,可能获得较大幅度从轻或减轻处罚,甚至可能适用缓刑;若犯罪情节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也只是在相应量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当探讨传销罪的法律认定及量刑标准是什么时,除了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传销犯罪中的从犯如何认定和量刑,从犯在传销组织中作用相对较小,但同样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量刑会根据具体情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另外,传销所得财物的处理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一般会依法进行追缴并返还被害人。如果您对传销罪的这些拓展问题,或是对法律认定、量刑标准还有其他疑问,别错过解决困惑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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