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进行侵权责任的承担和认定
侵权责任认定一般需考量四个要件: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有过错。特殊侵权责任可不考虑过错要件。如产品缺陷致损,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都要担责。
承担方式多样,常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方式可单独适用,也可合并适用。
赔偿数额方面,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被侵权人损失赔偿;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利的,按获利赔偿;获利难以确定,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二、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和举证规则如何确定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依侵害权益不同确定。侵害人身权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要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财产权益,则按损失发生时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举证规则区分一般和特殊情况。一般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即被侵权人需举证证明侵权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间因果关系、侵权人过错。但特殊侵权中举证责任倒置,如无过错责任情形,被侵权人只需证明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侵权人需证明有法定免责事由;环境污染、医疗损害等某些特殊领域,也存在部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
三、侵权责任赔偿举证责任倒置适用条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赔偿举证责任倒置,指在侵权诉讼中,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适用条件如下:
适用法定特殊侵权类型,如《民法典》规定的环境污染、高度危险作业、饲养动物致害、建筑物及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致害等侵权案件。
加害人实施了加害行为。若加害人未实施行为,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受害人受损害。即有财产、人身或精神损害事实。
加害人需就法定免责事由和不存在因果关系举证。若无法举证,要承担侵权责任。
当谈到如何进行侵权责任的承担和认定时,除了明确侵权责任本身,还涉及一些相关重要问题。比如侵权赔偿金额如何确定,这牵涉到对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精神损害等多方面的考量。而且在共同侵权的情况下,多个侵权人之间责任该如何分担,也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面对这些繁杂的法律情况,你是否感到困惑呢?如果你在侵权责任的承担认定、赔偿金额确定以及共同侵权责任分担等方面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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