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轨迹概述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自2013年加入大成,便投身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刑事辩护成果
程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为诸多刑事案件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
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还成功办理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获得不起诉决定书,以及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等多起成功案例。
民商案件佳绩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通过一审、二审程序,共计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典型案例剖析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为例,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由被告人黄XX经营管理,多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管材及配件。程豪律师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最终被告人获得缓刑判决。在该案中,程律师凭借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
荣誉与社会角色
程豪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卓越,还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此外,他还担任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等社会职务,积极参与法律行业的建设和发展。
服务理念坚守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无论是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纠纷处理,他都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他深入研究案件事实,精准运用法律条文,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最有利的结果,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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