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任职背景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投身法律工作。他在业内担任诸多重要职务,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北京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盈科北京第六届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企业合规建设研究会委员,还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20152024年连续九年,他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刑事辩护实践
截止至今,陈晓伟律师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全部为刑事类型案件。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案件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刑事辩护实践经验,在刑事犯罪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其擅长领域包括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案件辩护,以及企业刑事合规业务、企业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解决。
媒体形象塑造
陈晓伟律师积极参与媒体活动,是央视12套《我是大律师》节目首批嘉宾律师。他多次接受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法制晚报、京华时报、环球时报等多家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就热点问题发表专业评论,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良好的媒体形象。
行业贡献突出
他还在学术方面有所建树,发表了学术文章《想说无罪不容易》,该文章收录于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辩策盈科精选刑事案例》,为刑事法律领域的学术研究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酒后划车案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经鉴定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已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还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到委托后,及时前往看守所会见张X,了解案件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之前,便协助张X全部赔偿受害人损失。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他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得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后,陈晓伟律师阅卷并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他指出本案中张X系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从客观方面看,其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本案造成的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已经消失。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外汇吸存案辩护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通过多种方式对外虚假宣传,以委托外汇交易的方式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行XX,了解案件情况,重点关注行XX是否有实际经营业务,因为这关系到罪名的认定。检察院阶段阅卷后,他综合全案证据材料,提出行XX受雇于某鑫公司和王X,系从犯,且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合议庭对行XX从轻、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虽具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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