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央产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央产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判断。若央产房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若无特别约定,归夫妻共同共有。
但如果央产房是一方在婚前购买并取得产权,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或者虽在婚后购买,但有证据证明购房款来源于一方婚前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个人财产。此外,若有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该央产房归属,应按协议执行。
二、央产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央产房离婚分割需分情况处理。若为一方婚前购买且已取得产权,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若婚后购买,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但央产房特殊,有超标问题,超标部分处理依单位规定。若未办理产权,法院一般不判决所有权归属,只判使用权,待取得产权后可另行起诉。
分割时,需先到央产房交易办公室查询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可上市的,按市价分割;不能上市的,可根据房屋来源、夫妻贡献等因素,由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补偿。
三、离婚时央产房分割有何规定
央产房即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离婚分割央产房分以下情况:
若为一方婚前购买并取得产权,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若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时需注意,央产房上市交易有特殊规定,要先符合上市条件,如超标处理等。若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法院通常不会判决房屋归属,而是判决由一方使用,待具备上市条件后再另行起诉分割。
若涉及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央产房,需考虑购买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分割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再合理分割。
当探讨央产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时,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若央产房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房产处置时,需夫妻双方共同同意。要是一方擅自处置,另一方有权主张该处置行为无效。另外,央产房在继承方面也有特殊规定,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后,其份额会涉及法定继承等问题。如果您对央产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判定仍有疑问,或者对处置、继承等后续问题存在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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