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担责
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时,责任承担需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对担保范围约定不明,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关于担保期间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该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要如何计算
担保合同中违约金的计算,首先要看合同有无明确约定计算方式。若有约定,依约定计算。
一般而言,违约金数额应与违约造成的损失相当。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适当减少。
比如,损失为10万元,合同约定违约金为8万元,可能就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若约定违约金为50万元,远超损失,可请求减少。
计算时,需综合考量主债务履行情况、担保责任范围等因素。同时,若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一方违约时,对方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不能同时主张。
三、担保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没有效力
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只要该违约金条款不存在以下无效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在担保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通常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依据该条款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承担违约责任。
当探讨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担责时,除了明确担责方式,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担保期限约定不明确时,担保期限如何确定。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另外,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时,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若你对担保合同约定不明确担责后的追偿问题、不同担保方式下约定不明确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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