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快递丢了是买家承担还是卖家承担
这需分情况判断。若货物交付前丢失,一般由卖家承担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标的物交付前,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在快递运输中,交付给买家前货物所有权通常归卖家,此时货物丢失,卖家需承担责任,应补发货物或退款给买家。
若货物已完成交付,风险则转移给买家,丢失损失由买家承担。比如买家已签收,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就都转移到买家。不过,在实际交易中,买家和卖家也可在合同中对风险转移另有约定,有约定则从约定处理。
二、快递丢失责任界定在法律上如何判定
快递丢失责任界定需区分不同情况。若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根据《民法典》,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能证明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
若在代收点丢失,若经收件人同意放置代收点,风险一般由收件人承担;未经同意放置导致丢失,快递公司有责任赔偿。
对于保价的快件,按保价额赔偿;未保价的,按合同约定赔偿,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赔偿。
三、快递损坏赔偿在法律上怎样认定
快递损坏赔偿认定需区分情况。若寄件人对快件进行保价,应按保价规则赔偿,即根据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比例赔付。
没保价的,依据《民法典》规定处理,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按约定确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按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此外,快递公司制定的格式合同免责或限责条款,若不合理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寄件人责任等,该条款无效。
当我们探讨快递丢了是买家承担还是卖家承担时,其实还会延伸出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快递丢失后找到了,但物品有损坏,这种情况下责任归属如何判定,赔偿又该由谁来承担。另外,如果是因为快递公司的特殊操作导致快递丢失,像错误分拣、运输不当等,在责任认定和赔偿上又有怎样的规则。快递丢失的责任判定涉及诸多细节和不同情况。若你对快递丢失、损坏的责任划分及赔偿等问题仍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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