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深法律执业人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于2013年加入大成,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多年来,他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这种理念贯穿于他处理的每一个案件之中。
多领域法律服务
程豪律师的业务范围广泛,涵盖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多个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长期专注于此,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在民商事纠纷领域,他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在婚姻家事方面,他也能运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妥善处理相关纠纷。
承办众多刑事案件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投入了大量的精力。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带领的刑辩团队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包括成功争取案件不予起诉、适用缓刑以及实现罪轻辩护等,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类案件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条文和证据链条,程豪律师及其团队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与司法机关进行有效的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多起代表案例成果显著
在民商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有多个成功案例。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程豪律师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刑事辩护经典案例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也有众多经典案例。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了有效辩护,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这些案例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的高超技巧和专业水平,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丰富荣誉见证实力
程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荣获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认可,也是对他公益奉献精神的肯定。他在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多元社会职务参与
程豪律师还担任了多个社会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职务使他能够更深入地参与到司法实践和律师行业的发展中,与同行交流经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同时,作为特邀调解员,他可以在纠纷解决的前端发挥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程豪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广泛的业务领域、众多成功的代表案例以及所获得的荣誉和担任的社会职务,在南京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做出了积极贡献。无论是在刑事案件还是民商事纠纷中,他都能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团队的协作,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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