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执业基础
聂嘉仪律师毕业于海南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她从2017年开始在法律行业耕耘,至今已积攒了相当深厚的实务经验。其执业证号为1430xxxxxxxxx1470,服务地区主要在长沙,联系地址是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280号湘域相遇B座4楼、8楼,C座4楼,就职于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多领域专长与丰富案例
聂嘉仪律师深耕于多个法律领域,尤其专精于民商事纠纷和刑事案件。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900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纠纷、刑事案件相关案件700余件。在这些案件中,合同纠纷和刑事案件占比约80%,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再审案中,案件在二审时已陷入败诉僵局。聂嘉仪律师与团队伙伴并没有就此放弃,而是深入剖析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他们重新梳理案件脉络,经过严谨的思考和精准的判断,通过重构证据链与严密论证,最终实现了逆转胜诉,让原本濒临绝望的当事人重获生机。
在一起建设施工合同二审案中,她和团队伙伴从合同文本入手,对每一个条款进行仔细研读,同时全面复盘履约痕迹。不放过案件任何一个事实的蛛丝马迹,通过缜密的调查和分析,最终为当事人挽回损失上百万,奠定了其“权益守护者”的口碑。
在备受关注的涉及幼女刑事强奸案件中,社会舆论压力巨大。聂嘉仪律师顶住压力,深入调查案件事实。她既恪守法律公正的原则,又兼顾人文关怀。通过对法律的精准解读、对案件情节的细致分析,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最终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职务荣誉与服务理念
聂嘉仪律师不仅在案件代理方面表现出色,还在律协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她现任长沙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曾任中国促贸会/中国国际商会湖南调解中心调解员。这些职务不仅体现了她在法律行业的专业地位,也为她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去积累经验和服务社会。
同时,她还是多个大型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团成员,服务过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南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她一直秉持“客户至上,耐心、专注做好每一个案件”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她的努力也得到了行业的认可,曾获得省律师协会颁发的“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大型顾问与非诉项目经验
在大型顾问单位服务方面,聂嘉仪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团成员,为众多重要单位和大型企业保驾护航。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等单位都受益于她的专业法律建议和服务。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这些单位处理各种法律事务,确保其运营合法合规。
在大型非诉项目中,她参与了国有企业招拍挂法律项目、国有企业改制法律项目等。她在这些项目中展现出了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高效的执行力,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确保了相关项目在法律框架内有序进行。
典型案例:建设工程纠纷二审反转
在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聂嘉仪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了《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施工。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约定杨X采取包工包料方式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合同工期执行上诉人公司与业主的合同,同时对管理费比例、履约保证金、税收承担、违约责任等进行了明确约定。
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就承包的桩基工程进行结算,杨X实际施工的3、4、6、8栋桩基工程价款为136XXXX7164.84元。业主方公司向杨X支付了部分工程价款,向XXX公司支付了部分价款。杨X多次向前行公司催收剩余工程款,但双方就已支付工程款数额存在争执,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认定要向杨X支付的金额不符,进而引发了本案的二审。
在接受公司委托后,代理律师第一时间去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也因涉案工程进行了相关诉讼,从一审打到了再审,为全面了解涉案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问题,代理律师分别去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此涉案工程诉讼的全部材料进行深入研究。
全面、深入了解涉案工程款支付问题后,本案代理人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试图让负责人充分回忆当时工程款支付的细节和流程。经过代理律师与客户负责人多次对细节的交流、负责人充分的回忆,以及对于银行转账明细的反复研究,客户负责人回忆出一个重要情况,即当时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是支付到业主方与上诉人公司的共管账户,此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公司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都是业主方公司与杨X直接结算。
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此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并且在到款当日,这两笔钱原封不动转了出去。代理人通过仔细对比其他支付凭证中被上诉人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在收到当天就直接转到了被上诉人杨X账户。最后法院也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向被上诉人杨X支付,此举为客户实实在在减损163万元。
这起案件的核心亮点众多。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律师高效调取多案(一审/二审/再审)材料,完成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主张的“已付款未被认定”诉求,律师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2014年两笔共计163万元的共管账户转账,当日全额转至被上诉人账户,法院最终采信该事实;在建设工程纠纷中,面对跨时久、财务凭证不健全、当事人记忆模糊等难题,律师以“深挖细究、不放过任一疑点”的态度,为客户成功减损163万元。
聂嘉仪律师在其近十年的法律征程中,以专业为剑、以责任为盾,在错综复杂的案件中披荆斩棘,用一次次“逆风翻盘”,书写着青年律师的卓越与担当,持续在各领域案件中缔造佳绩,以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诠释新时代青年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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