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案件是否都需要上法庭
对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经审查,若认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况下,案件就不会进入法庭审判阶段。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若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法院会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此时也不会进行法庭审判。
所以,只有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或符合条件的自诉案件,才会进入法庭审判程序。
二、刑事案件是否必须移交检察院
刑事案件并非都必须移交检察院。
根据《刑事诉讼法》,对于一些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自诉,无需经过公安机关、检察院,这类案件不移交检察院。
而大部分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但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就不会移交。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经审查,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也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此时案件也不会进入审判程序。
三、刑事案件是否先完成赔钱再去判刑
刑事案件并非一定要先完成赔钱再判刑。
在刑事诉讼中,民事赔偿与刑事量刑是两个不同方面。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比如故意伤害案中,被告人主动赔偿医疗费等损失获得被害人谅解,法院可能酌情从轻判处刑罚。
但这并不意味着必须先赔钱才判刑。如果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但暂时无能力赔偿,或者双方就赔偿数额等无法达成一致,不影响刑事审判正常进行,法院会依据犯罪事实、证据等依法作出判决。之后,被害人可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若判决后被告人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探讨刑事案件是否都需要上法庭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一些情况。实际上,并非所有刑事案件都要经历法庭审判。一些轻微刑事案件,可能通过刑事和解、不起诉等方式结案。另外,对于证据不足的案件,也可能不会进入法庭审判程序。但刑事和解的适用条件、不起诉的具体情形等,都有着较为复杂的法律规定。如果你对刑事案件不上法庭的处理方式、相关适用条件以及后续影响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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