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里老人摔倒责任究竟归属谁
医院里老人摔倒责任归属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志、通道有障碍物等,导致老人摔倒,医院应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依据法律,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有安全保障义务。 若老人自身身体原因或因第三人行为摔倒,医院无过错则不担责。若是第三人导致老人摔倒,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若第三人无法确定或无赔偿能力,而医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之后可向第三人追偿。所以老人在医院摔倒后,要先查明摔倒原因,确定责任主体。
二、医院里老人摔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医院里老人摔伤赔偿数额需结合具体情形确定。若医院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人摔伤,要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治疗费用确定;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定;护理费参照护理人员收入等确定。各项目有相应计算方法,最终赔偿数额要依据老人具体受损伤程度、责任划分等计算。建议收集好相关费用凭证,与医院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明确赔偿。
三、医院里老人不配合治疗要怎么解决
关于医院内老人不配合治疗的法律解决方案,需区分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状态: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老人: 其享有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治疗的权利(《民法典》第10条、第130条)。医院需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明确说明治疗必要性、风险及替代方案;若老人仍拒绝,应书面记录并由其签字确认,避免后续纠纷。老人需自行承担拒绝治疗的后果。 2.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老人: 若老人因认知障碍、精神疾病等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其监护人(近亲属或指定监护人)应基于老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代为决定治疗方案(《民法典》第35条)。医院需向监护人履行告知义务,监护人拒绝合理治疗时,医院可留存证据并向卫健部门或法院报告,必要时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民法典》第36条)。 3.紧急情况: 若老人拒绝治疗将危及生命且无行为能力,监护人又拒绝治疗,医院可依据《民法典》第1220条,在必要时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并同步报告主管部门。 实践中,优先建议通过家属沟通、心理疏导化解矛盾;法律层面需明确行为能力与监护职责,规范医院告知与记录流程。
当讨论医院里老人摔倒责任究竟归属谁时,除了明确责任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老人摔倒后若产生了医疗费用,这些费用该由谁承担,是责任方全额承担,还是按责任比例分担。另外,如果老人因摔倒导致了伤残等更严重的后果,后续的赔偿又该如何计算。这些都是在确定责任归属后可能面临的实际问题。若你对医院老人摔倒责任归属后的费用承担、赔偿计算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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