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抗辩不被支持的情形主要有:一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三是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劳动仲裁诉求金额写高了怎样处理
若劳动仲裁诉求金额写高,可分情况处理。首先,在仲裁庭审中,可自行调整诉求金额,主动向仲裁委说明情况,降低金额至合理范围,这是比较简便直接的方式。其次,如果已开庭,发现金额过高,可考虑在庭后与对方协商调解,提出合理的赔偿或补偿方案,争取对方同意,从而降低实际可能获得的金额。再者,若仲裁裁决结果与过高诉求差距较大,可在规定时间内考虑上诉,但上诉有风险,需谨慎评估新证据和法律依据是否充分。总之,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求金额,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妥善处理,避免因过高诉求导致不利后果。
三、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抗辩哪些情况不支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下劳动仲裁时效抗辩通常不被支持: 一、时效中断的情形 仲裁时效因以下行为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1.当事人向对方主张权利; 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3.对方同意履行义务。 此时用人单位以时效届满抗辩,仲裁机构不予支持。 二、时效中止的情形 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无法申请仲裁的,时效中止。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剩余期间,抗辩无效。 三、拖欠劳动报酬的特殊规定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需在终止后一年内提出。此时用人单位以时效届满抗辩,不予支持。 以上情形均属于时效障碍的法定例外,仲裁机构会依法认定时效未届满,驳回时效抗辩。
在探讨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抗辩什么不支持的同时,我们也需关注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比如,若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未在规定时效内主张权益提出抗辩不被支持后,劳动者获得胜诉裁决,用人单位不履行裁决结果该怎么办?劳动者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当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抗辩不被支持,后续的赔偿计算标准也是大家关心的。若您对劳动仲裁诉讼时效抗辩不支持后的执行程序、赔偿计算等问题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