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深律师,专业底蕴深厚
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自2009年正式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及民间借贷纠纷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且从2004年开始就从事企业法务工作,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多次荣获县区司法局的嘉奖。此外,他身兼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等职,还是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
张居宽律师长期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并且任省财税委委员,其将专业法律技能与税务知识巧妙结合,能够为企业提供更全面、可靠的税务服务;尤其精通税法与民商法交叉适用,擅长通过法律程序重构税务争议解决路径。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刑事法律、公司法律、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知识产权法律等多个方面。
在江苏省淮安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充分展现了张居宽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赵X、刘X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产生纠纷。原告称被告将涉案工程转包给自己,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和第三人赵X承担相应责任。
被告委托张居宽律师为其代理此案件。在法庭上,张律师积极参与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他协助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对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进行了细致的梳理。
三、胜诉结果,彰显专业实力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第三人赵X签订的合作协议因违法转包无效,但结合工程预审总价、工程款支付情况等证据核算,赵X已超付工程进度款,且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尚不具备返还条件,管理费是否应退还缺乏充分依据。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这一胜诉结果,不仅体现了张居宽律师在建筑工程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他“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始终寻求及维护客户利益最大化,凭借精深的专业智慧和高超的法律技能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如果遇到法律问题,张居宽律师无疑是值得托付的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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