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恶意取得发票认定标准是什么
恶意取得发票主要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取得不符合规定发票。 认定标准如下:一是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即“购货方从销售方取得第三方开具的专用发票”。二是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售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外地区的,即“从销货地以外的地区取得专用发票”。三是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 恶意取得发票是违规行为,税务机关会依法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恶意取得发票会面临何种处罚
恶意取得发票指故意获取虚开、伪造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情形不同,处罚有所差异。 若恶意取得发票用于偷税,税务机关将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若涉及虚开发票,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最高可处无期徒刑;虚开普通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三、恶意取得发票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恶意取得发票指企业故意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发票。认定标准如下: 1.购货方与销售方无真实交易,却取得专用发票,这明显违背交易真实性原则。 2.购货方虽有交易,但取得的专用发票是销售方非法获得并开具,如销售方从第三方购买发票给购货方。 3.购货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方以非法手段取得发票仍接受,比如销售方提供的发票价格、来源等存在明显异常情况,购货方却未合理审查。 企业恶意取得发票会面临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当我们明确了恶意取得发票认定标准是什么后,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恶意取得发票一旦被认定,企业将面临严重的税务处罚,如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和罚款等。此外,恶意取得发票不仅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还可能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若企业相关人员涉及恶意取得发票的违法行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您对恶意取得发票的税务处理、信用修复或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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