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及全体债权人利益而产生的费用,优先清偿。 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然后是社保及税收债权,即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债权,各普通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需注意,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若存在担保债权,有担保的财产优先用于清偿担保债权,剩余部分再按上述顺序清偿。
二、企业破产时担保债权清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时,担保债权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即担保债权人可就担保财产变现所得优先受偿。 不过,若担保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担保债权,剩余未受偿部分转为普通债权参与后续分配。当存在多个担保债权时,依各担保权设立的先后顺序及相关法律规定确定清偿顺序。例如,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经登记的抵押权。总之,担保债权在企业破产清偿中,基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地位,以保障担保权人的权益。
三、企业破产时会追究个人财产不
企业破产时是否追究个人财产,需根据企业组织形式及具体行为判断: 1.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认购股份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若已足额出资且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行为(如财产混同、抽逃出资、恶意转移资产逃避债务),则不追究股东个人财产。但若存在《公司法》第20条“刺破公司面纱”情形(滥用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公司法》第63条),股东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者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综上,并非所有企业破产都会追究个人财产,需结合企业类型及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分析。
在了解企业破产时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需要关注。比如,在破产清偿过程中,担保债权与普通债权的处理存在差异,担保债权通常具有优先受偿权。另外,破产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社保等一般会在普通债权之前清偿。若企业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其处理也与债务清偿密切相关。企业破产涉及众多复杂的法律和财务问题,如果你对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的具体操作、特殊情况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将为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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