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主要有: 1.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比如,甲乙对相邻土地通行权产生争议,应在土地所在地法院诉讼。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即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例如,甲将位于某地的房屋出租给乙引发纠纷,管辖法院为房屋所在地法院。这是因为这些纠纷往往与不动产紧密相关,以不动产所在地确定管辖,便于查明事实、执行等,保障当事人权益,确保司法程序顺利进行。
二、不动产纠纷超过20年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若不动产纠纷涉及请求返还财产等物权相关问题,即便超过20年,仍可主张权利。但如果是基于债权债务等其他性质的不动产纠纷,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需明确纠纷具体性质,才能准确判断权利是否还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
三、不动产纠纷案件的管辖地在哪
不动产纠纷案件一般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法院管辖,具有排他性。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这意味着涉及这些合同的纠纷,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便于法院对不动产进行勘查、鉴定和执行等工作,也能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所以当遇到不动产纠纷时,当事人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在了解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情形有哪些之后,我们还有必要关注相关的延伸问题。一是若不动产纠纷出现管辖权争议,应如何解决。根据法律规定,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二是若当事人违反专属管辖规定,向非专属管辖法院起诉,法院会驳回起诉。当你在处理不动产纠纷时,面临管辖争议、不确定起诉法院等难题,切莫陷入迷茫。若你对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还有其他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建议就能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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