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资历
魏宪合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本科文凭。自2010年开始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拥有执业证号1610xxxxxxxxx5935。他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同时还担任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西安市长安区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在多年执业生涯中,累计办案超2000多件。他秉持“律师这行,本质是个手艺活。靠专业吃饭,凭良心做事,对得起委托,睡得好觉”的执业理念,服务地区主要为西安咸阳,还覆盖渭南、安康、商洛、汉中、宝鸡等地,律所位于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长百精致荟八层。
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在“带病投保被拒赔,律师巧辩扭转乾坤”这一案例中,冯X某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终身寿险。之后因脑梗死等疾病被鉴定为身体高度残疾,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保险公司以其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为由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支付保险金,魏宪合律师作为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一审时,保险公司主张冯X某未尽如实告知义务,还提供电子投保单及录音录像作为证据。魏宪合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而且冯X某投保时已61岁,高血压属常见病,无证据证明其存在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该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中,魏宪合律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的履行、证据证明力等核心问题展开辩护。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业务员已就健康询问事项向冯X某进行具体、明确的逐项询问,电子保单及录音录像中“全部否”选项无法确认为冯X某本人操作。冯X某投保时属高血压高发年龄段,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慎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冯X某存在带病投保恶意,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应向冯X某支付保险金125,745元(已扣除退还保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承担。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从‘挂靠陷阱’到‘胜诉回款’:一纸结算单背后的工程款保卫战”这起案例中,xx公司与XXX司签订《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xx公司完成施工并结算后,XXX司未全额支付工程款。XXX司主张涉案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且xx公司已知马X挂靠事实,应直接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主张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一审中,xx公司提交了《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协议书(外架)》及《外经贸大楼外架结算单》主张欠款,XXX司提交《挂靠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抗辩。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分包合同关系,XXX司应支付剩余工程款及利息。XXX司不服上诉,二审期间,xx公司提交支付宝截图证明签约负责人为马X,XXX司质证认为该证据仅能证明马X为实际施工人。二审法院组织证据交换和质证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分包协议及结算单均有XXX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XXX司虽主张挂靠关系,但未能证明xx公司签约时知情。XXX司主张已支付505921元,但仅其中299321元被xx公司认可,其余款项无证据证明已支付给xx公司。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相应利息,二审案件受理费由XXX司承担。
多年来,魏宪合律师就像这样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清晰的思辨能力和高效的应变能力,在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擅长领域不断处理案件,为众多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他始终保持认真严谨、精益求精的态度,履行着律师的职责,用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执业理念。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