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时,法院判定是否立案的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具体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原告需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告为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第二,有明确的被告,需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如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并需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依据。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且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原告需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及相关证据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应当立案;材料不全的,法院会通知补正,补正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二、起诉离婚时如何指控第三者
在离婚诉讼中,第三者并非案件当事人,无法直接对其提出指控。若因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关系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配偶存在与他人同居的过错行为,以此主张离婚损害赔偿。需注意,与他人同居指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情形,偶尔出轨不构成该情形。证据需合法获取,如双方同居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若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无过错方可另案起诉第三者要求返还财产,此时第三者作为被告参与诉讼。离婚诉讼仅处理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及财产子女问题,不直接追究第三者的责任。
三、起诉离婚时是否能要求精神赔偿
起诉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
主张精神赔偿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对方存在上述法定过错情形;二是过错行为与离婚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三是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出或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将结合过错方的过错程度、行为后果、经济能力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由法院综合裁量。需注意,若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单纯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一般无法获得精神赔偿。
当探讨起诉离婚时如何判定是否立案,我们还需了解相关的拓展问题。立案后,若立案成功,多久会开庭审理是很多人关心的。一般而言,法院会根据案件排期情况确定开庭时间,通常在立案后的一两个月左右。另外,立案后撤诉又该如何操作呢?原告需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经法院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准许撤诉。若你对起诉离婚立案判定、立案后开庭时间、撤诉操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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