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背景与客户群体
项登霖律师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自2019年开始执业,现是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律所知产团队核心成员。他及本人知识产权团队深耕于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和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知识产权等相关案件300余件,知识产权专项法律顾问、知识产权布局、应诉、维权案件占比约80%。他服务过知名国内外企业50多家,展现出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二、商标侵权案委托
杭州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法享有第XXX号“化XXX”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为第18类商品(含背包、手提包等)。广州市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电商店铺商品链接标题中使用“XXXX”字样,商品详情页标注“化XXXX系列”,销售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类别相同的背包类商品,涉嫌侵害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为维护权益,委托人公司委托项登霖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合计100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接受委托后,项登霖律师迅速介入,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核实涉案商标的注册信息、授权情况及侵权证据,向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完整证据材料,清晰阐述侵权公司构成商标法意义上的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一审法院审理后支持了委托人公司的部分诉讼请求,判令侵权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然而,侵权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其使用‘化XXX’属于描述性使用、涉案商标无市场知名度、委托人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等为由,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
四、二审答辩与最终胜利
二审阶段,项登霖律师针对侵权公司的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侵权公司在商品标题及详情页使用“化XXX”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强调委托人公司经授权合法享有涉案商标权,有权提起诉讼;指出侵权公司销售侵权产品数额较大,一审法院确定的赔偿金额合理。同时,针对侵权公司提交的12项证据,从关联性角度进行质证,最终法院认定该部分证据与本案争议无关,未予采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侵权公司需向委托人公司支付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1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侵权公司负担。项登霖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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