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信息
孙培伦律师就职于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330xxxxxxxxx0526,服务地区主要为杭州,联系地址位于杭州市钱塘区海达南路555号金沙大厦C座。他毕业于新疆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2021年起开始执业,至今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执业经验。
执业经历与能力
孙培伦律师在世界500强大型央企担任法务工作多年,这使他具备十分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他熟悉建筑工程与招投标领域、合同审查与企业合规管理。在执业过程中,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策划,能够高水准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资用工纠纷、医疗事故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的调解与诉讼等。他能精准把握当事人的需求,洞察案件办理方向,是理论与实战相结合的实战派律师。执业多年来,他累计代理案件数千件,其中重大疑难案件占比近50%,涉案总金额超过100亿元。
执业理念
孙培伦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他注重从情理、法律、社会三个维度为客户提供综合解决方案。在复杂案件中,他擅长突破传统辩护思路,通过技术性辩护与战略性谈判结合,最大化维护客户权益。
职务与称谓
孙培伦律师是浙江天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及民商事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他还被称为中国法学界优秀学者型律师,同时担任某大型央企常年援助顾问、某区政府法律顾问成员。
学术成果
孙培伦律师深耕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其个人主页和公众号“培心伦眼”收录了多篇创作的代表性文集。其中包括《司法实践中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的区分认定》,该文集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准确区分民事欺诈和刑事诈骗这两个容易混淆的概念,为律师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提供理论依据;《构成虚假诉讼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八种情形》明确了在何种情况下虚假诉讼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规范诉讼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要作用》阐述了律师在刑事侦查阶段的职责和作用,为律师在该阶段的工作提供了指导;《道路交通法责和交通肇事罪责的法律责任竞合》对道路交通领域的法律责任竞合问题进行了探讨,有助于准确适用法律;《公职人员可能被监察机关查处的五类主要罪行》为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提供了参考,也为律师处理涉及公职人员犯罪案件提供了方向;《执行终本的两个核心要点和三个方面措施》则针对执行终本这一司法程序中的关键问题进行了分析。
获得荣誉
孙培伦律师凭借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出色的案件代理效果,多年来多次荣获律图法律平台大片区先锋律师的行业权威荣誉,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他在律师行业中的专业水平和影响力。
客户评价
客户对孙培伦律师评价颇高,认为他不仅精通法律,更善于洞察人性及司法生态逻辑。在处理案件时,他常能另辟蹊径,让当事人化危为机、绝处逢生,是一位靠谱的专业律师。
典型案例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在某省公司领导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孙培伦律师通过精准梳理证据链,发现了关键程序瑕疵。在此类案件中,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程序的合法性至关重要。他的这一发现为案件带来了转机,最终检察院将实刑建议改为缓刑,法院也支持了这一建议,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典型案例之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
在某跨国商人实际控制公司民事欺诈、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孙培伦律师代理原告企业。面对此类复杂的跨领域案件,他进行刑民跨领域操作,这种操作方式需要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最终,他成功让数千万赔偿金诉请取得法院支持,为原告企业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典型案例之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
某跨境销售伪劣商品案中,孙培伦律师前往边境海关协助调查取证,这一过程需要克服地域、信息等多方面的困难。同时,他对司法鉴定方式提出合理质疑。司法鉴定是此类案件中的关键环节,合理质疑司法鉴定方式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争取到检察院建议从轻处罚处理。
典型案例之生产事故企业被行政处罚案
某生产事故企业因发生人员死伤事件,遭行政部门过重处罚。孙培伦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积极维权。在行政诉讼中,需要准确把握行政法律法规,为企业争取合法权益。经过努力,最终为企业争取到从轻处罚,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典型案例之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
在某间歇性精神病人故意伤害案中,孙培伦律师积极梳理案情,调查走访现场监控,积极与检察院多次沟通案情认定瑕疵,排除部分证据。对于此类涉及精神病人的案件,证据的搜集和审查尤为重要。最终,为犯罪嫌疑人争取了缓刑。
典型案例之销售伪劣产品罪案
在李X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公诉机关认为李X、林X二被告人共谋从非法渠道购买假烟并伺机销售牟利,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均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二被告人属共同犯罪,均为主犯,被告人李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辩护人孙培伦提出辩护意见,对被告人李X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不持异议,但针对被告人李X属于犯罪未遂,涉案烟草未流入市场,未产生实质的法益侵害,且涉案卷烟虽鉴定为伪劣产品,但对伪劣程度无法量化,现实情况中与合格的烟草制品相比对人体造成的危害性并没有明显差别;此外,被告人李X认罪态度较好,有检举他人犯罪的行为,可以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李X减轻量刑后从轻处罚。法院判定辩护人孙培伦要求对被告人李X减轻处罚的意见成立并予以采纳,最终被告人李X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减轻处罚并处罚金。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孙培伦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要点、提出合理辩护意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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