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花样百出。不仅人们需要提高安全防范知识,国家也应该相应出台一些强有力的法律条文进行规定。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合肥的电信诈骗案,那么合肥网络诈骗怎么处罚的呢?
网络诈骗具体处罚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的法律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据了解,这份意见共7个部分、36条。其中明确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两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意见中规定了10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应酌情从重处罚的情节,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组织、指挥团伙,在境外实施诈骗,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诈骗救灾款物,以公益、慈善名义诈骗,用“钓鱼网站”“木马”程序诈骗等。人民法院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此类案件,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对电信诈骗犯罪被告人要严格控制适用缓刑的范围,严格掌握适用缓刑的条件。
对电信诈骗犯罪予以有效打击和遏制,必须全方位全链条打击。对此,这份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引发、诱发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关联犯罪一并做出了规定,实现对此类犯罪的全链条打击。其中,意见列举了帮助转取款、提供银行卡等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八种主要行为方式,并明确规定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实施这八种行为的,以诈骗共同犯罪论处。
此外,意见还就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管辖、证据的收集和审查判断、涉案财物的处理等内容作出了详细规定。
对合肥电信诈骗案的严肃处理,也是为某些跃跃欲试的诈骗分子打了预防针。合肥网络诈骗怎么处罚也代表了政府大力打击诈骗分子的决心,净化网络环境。人们应从此次案件中获得教训与警示,不要轻信和钱财相关的电话,短信,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安全,不让骗子们有机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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