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质荣誉,彰显专业实力
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120xxxxxxxxx8660,现任职于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天津。他是南开检察院听证员、天津市监管总队监督员,荣获2019年度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多年来,他专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疑难案件,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等领域。
二、二十余年悬案,坚守疑罪从无
在刘XX95年抢劫杀人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在1995年9月与他人预谋,对独居的被害人林XX实施抢劫并致其死亡。张耀午律师接受委托后,对陈旧案卷进行细致分析。他指出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原物丢失,无法复核,同时结合被害人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他坚持排除其作为定案根据。此外,现场勘查发现的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全案证据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最终,天津市第XX人民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这是“疑罪从无”原则的生动实践。
三、涉黑大案辩护,维护当事人权益
陈XX等人重大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陈XX长期纠集他人实施多起刑事犯罪及违法事实。张耀午律师团队组建专案组,全面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制定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在庭审中,他与公诉方激烈辩论,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法院对恶势力组织等指控予以认定,但也部分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
四、多案辩护,展现专业与人文关怀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张耀午律师围绕指控证据、资金流向、犯罪构成要件等方面展开工作,为当事人制定全面辩护策略。在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于X因吸毒致精神障碍杀人,张律师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观点,并紧扣法定从宽情节为其量刑辩护。法院虽未采纳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最终于X获轻判十五年,彰显了法律专业与人文关怀。
张耀午律师始终秉持“专注、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前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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