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超十年执业经验
程豪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自2013年加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2014年正式执业。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在执业过程中,他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
民商案件成果多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成绩斐然。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通过程律师代理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以及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刑事辩护显成效
程豪律师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他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当事人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他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在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中,被告人贺某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起诉,程豪律师介入后提出有效辩护意见,因证据不足,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