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

最新修订 | 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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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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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2、工程定位测量、防线验收记录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4、施工实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施工记录7、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查资料。
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

一项工程的完成离不开前期规划,建设中的努力,更离不开质量的监测和把关,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呢?在经济日益发展的先进社会,工程建设是伴随经济发展而发展的,同时也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在工程质量上签署双方都有严格的责任和义务共同推动项目的进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工程质量资料的相关内容。

一、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工程定位测量、防线验收记录

3、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4、施工实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施工记录

7、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查资料。

9、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10、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主要内容有:

(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1、建筑工程结构检测、鉴定(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塔桅及高耸建(构)筑物,建筑构配件质量检测,振动测试,结构应力测试,结构性能现场试验);灾后结构承载力鉴定。

2、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适修性、耐久性、可靠性鉴定;建(构)筑物抗震鉴定;沉降观测,采光日照鉴定、分析,容积率分析,面积测量,建筑物功能评价;民房检测鉴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3、市政工程及施工安装质量检测,道路桥梁功能性能和结构安全性能检测及维修加固鉴定

4、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检测:空气成分鉴定、建筑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鉴定、噪声与振动鉴定、电磁辐射鉴定、遮光污染等鉴定。

(二)建筑热工及设备系统检测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三)建筑物扩建、改造鉴定

1、建筑物整体平移、顶升、纠倾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2、建筑加层、室内空间改扩、托梁换柱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四)建筑物结构加固鉴定

1、建筑主体结构加固、补强设计与施工鉴定及混凝土裂缝修复鉴定;

2、建筑地基、基础加固的设计与施工鉴定;

3、建筑抗震、防灾、建筑结构灾后抢修及修复鉴定;

(五)工程造价及建筑图纸设计标准复核鉴定等。

律图网小编为您推荐更多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内容相关文章:

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类型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归属

具体相关条例法规可以参照各地或公司项目要求,良好的条例法规推动工程建设的完成,工程建设关乎经济民生是国家大事,每一个小的项目以完美建设完成收官都会推动整个工程建设的发展,豆腐渣工程的出现正是因为法律条款的不具体以及建设者缺乏责任意识才出现的,了解和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建设可以推动社会经济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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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资料有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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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资料主要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内容有:图纸、设计变更、工程测量、施工记录、事故处理情况、合格证等,对于工程质量的具体情况,应当做好全面细致的记录,避免出现工程质量纠纷,减少施工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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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资料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土建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钢材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焊接实验报告、焊条合格证、水泥出厂合格证或报告、砖出厂合格证和实验报告、防水材料合格证和实验报告、构件合格证、混凝土试块实验报告、砂浆试块实验报告、土壤实验、打(试)桩记录、地基验槽记录、结构吊装、结构验收记录、工程隐蔽验收记录、中间交接验收记录等。
(2)、机械及电气设备安装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设备安装记录、电气设备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设备实验、试压、调整记录、设备试运转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
(3)、建筑采暖卫生与煤气工程主要质量保证资料: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管道、设备强度、焊口检查和严密性实验记录、系统清洗记录、排水管灌水、通水、通球实验记录、卫生洁具盛水记录、锅炉烘炉、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等。
(4)、其它专业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见相关档案归档规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三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规模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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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在施工,工程质量需要验收,需要一些相关的资料,咨询一下,关于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内容如下:
一、施工管理资料
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2、中标通知书
3、工程预(决)算
4、承发包合同
5、施工许可证
6、质保体系人员名单及岗位证书
7、企业资质及质量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人员岗位责任制
8、开工报告
9、监督验收通知单
10、工程质量保修书
1
1、企业标准(施工过程中提供)
二、施工技术资料
1、地质勘察报告及图纸
2、施工图审查批准书(防雷、消防、抗震审核意见及答复)
3、图纸会审
4、设计变更(通知)
5、材料代用签证
6、工程联系单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8、技术交底
9、定位测量放线记录
10、沉降观测记录
1
1、建筑物轴线、标高、全高、垂直度测量记录及结构尺寸复核记录
1
2、楼梯入口处净高、楼梯段垂直度净高及扶手、窗台净高
1
3、监督检查记录及复查记录
1
4、质量事故(问题)情况、处理方案、施工方案及复查验收记录
1
5、隐蔽工程记录
1
6、施工日记
1
7、竣工图
三、质量控制资料
(一)建筑与结构
1、钢材
(1)钢材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2、焊接
(1)焊条(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
(2)焊接模拟试验报告及试验报告(钢结构焊缝检测报告)
3、水泥
(1)水泥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4、砖(砌块)
(1)砖(砌块)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5、砂、石(分开)
(1)砂、石验收登记表(2)试验报告
6、防水材料(瓦)
(1)防水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
(2)试验报告
7、外加剂
(1)外加剂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砌体应做型式检验报告)
8、构件(包括各类门窗、钢结构、油漆、涂料、面砖等)
(1)构件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后置埋件的拉拔强度、外窗三性试验、钢结构螺栓试验、饰面砖粘结强度等)
9、隔热、保温材料
(1)隔热、保温材料验收登记表及出厂合格证(2)试验报告
10、砼试块报告
(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浇筑申请表(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
1
1、砂浆试块报告
(1)强度统计及评定表(2)砌体砌筑隐蔽工程施工通知单
(3)配合比(4)试块试验报告
1
2、单桩及群桩(高、低应变检测)、静载试验报告
1
3、地基处理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
1
4、土壤试验报告
1
5、打(试)桩记录
1
6、钢结构焊缝外观检查记录
1
7、结构吊装记录
1
8、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二)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管道、设备强度试验、焊口检查和严密性试验记录
(1)强度试验记录(2)焊口检查记录(3)严密性试验记录
3、系统清洗记录
4、灌水、通水、蓄水、通球试验记录
(1)排水管及水箱灌水试验记录(2)排水管通球试验记录
(3)通水试验记录(4)厨房、卫生间、屋面蓄水试验记录(坡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5)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5、锅炉烘、煮炉、设备试运转记录
(1)烘炉记录(2)煮炉记录(3)设备试运转记录
6、暖气管道、散热器压力试验记录
(三)建筑电气
1、建筑电气工程主要材料、电气设备出厂合格证
(1)设备、材料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设备试验、调整、试运转记录
3、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4、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5、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记录
(四)通风与空调
1、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1)材料、设备验收登记表(2)出厂合格证
2、风量、温度测试记录
3、制冷、空调、水管道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4、通风、空调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5、制冷设备运行调试记录
6、洁净室洁净度测试记录
(五)电 梯
1、电梯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合格证及开箱检验记录
2、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空、满、超载运行及安全装置检查记录
4、电梯调整及安装检测试验报告
四、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五、验收综合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基槽(坑)验收记录、桩基工程验收记录、基础工程验收记录、钢结构/网架工程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智能建筑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六、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或涉及的其它工程施工资料
建筑工程质量的保障资料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一、 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 1、道路各层密度(压实度)试验。 2、回填土压实度。 3、混凝土强度。 4、预应力张拉。 5、桩基质量要求齐全(含动载试验,无破损试验)。 6、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 。 二、 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 1、水泥、钢材、砂、石、砖、石灰、石灰土中的土、沥青等原材料试验资料。 2、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3、各种预制件合格证书及试验资料。 4、主要外购件合格证。 三、工程总体质量综合试验资料 1、污水管道闭水试验,污水厂水满池试验。 2、道路弯沉试验。 3、桥梁静、动载试验等。 4、热力管道压力试验。 四、隐蔽工程验收单 凡下道工序覆盖部分的重要项目都需要隐验手续。 五、工程质量评定单 分项、分部、单位(群体)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六、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处理、结案及时,有市政质监站认可。 七、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 有质量目标、措施、落实情况,环保、文明施工安全、节约及专项方案设计,审批完备,设计交底、施工交底齐备,配比通知单、施工记录。 八、洽商记录竣工图 洽商、纪要、变更齐全,有编号,手续完备,竣工图清晰完整,与实际相符。 九、测量复核记录 控制点、基准线、水准点、复核记录,有放必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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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内容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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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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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的内容有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质量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档案等等。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建成,配套、辅助工程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3、检查工程设备配套及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国外引进设备合同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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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们家里的一个亲戚做的是工程施工模板,工厂施工模板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样子的内容呢?
[律师回复]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模板工程质量标准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
  
(1)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贪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8000万元以上。
  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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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哥他们做出来的钢筋工程现在等着去验收了,钢筋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做法1钢筋推荐品牌为了杜绝假冒伪劣钢筋及小厂生产的杂牌钢筋,集团公司规定了钢筋的推荐品牌,并每年根据各项目开发的需要,经部分项目考察及推荐,集团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决定增加部分钢筋及水泥品牌。同时,对存在“瘦身”现象或合格率严重偏低的品牌,及时给予取消。非推荐品牌钢筋一律不得进场。2钢筋电渣压力焊电渣压力焊适用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竖向或斜向(倾斜度不大于100)钢筋的连接。电渣压力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四周焊包凸出钢筋表面的高度:当钢筋直径≤25mm时,不得小于4mm;当钢筋直径≥28mm时,不得小于6mm;⑵、钢筋与电极接触处,应无烧伤缺陷;⑶、接头处的弯折角度不得大于2°;⑷、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1mm。不同直径钢筋焊接时,钢筋直径相差不得超过7mm,两钢筋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轴线偏移不得大于1mm。接头强度要求按较小钢筋直径计算。3钢筋电弧焊(一)钢筋电弧焊包括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窄间隙焊和熔槽帮条焊5种接头型式。帮条焊、搭接焊时,均宜采用双面焊;当不能进行双面焊时,方可采用单面焊,帮条或搭接长度应符合左下表的规定。帮条焊接头或搭接焊接头的焊缝厚度S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3倍;焊缝宽度不应小于主筋直径的0.8倍。帮条焊或搭接焊时,钢筋的装配和焊接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帮条焊时,两主筋端面的间隙应为2~5mm;⑵、搭接焊时,焊接端钢筋宜预弯,并应使两钢筋的轴线在同一直线上;⑶、帮条焊时,帮条与主筋之间应用四点定位焊固定;搭接焊时,应用两点固定;定位焊缝与帮条端部或搭接端部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20mm;⑷、焊接时,应在帮条焊或搭接焊形成焊缝中引弧;在端头收弧前应填满弧坑,并应使主焊缝与定位焊缝的始端和终端熔合。帮条焊及搭接焊示意图详见下页。电弧焊接头外观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要求:⑴、焊缝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⑵、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⑶、焊缝余高应为2~4mm。⑷、咬边深度、气孔、夹渣等缺陷允许值及接头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右下表的规定;5钢筋闪光对焊钢筋闪光对焊可采用连续闪光对焊、预热闪光对焊或闪光-预热闪光焊工艺方法。可根据不同条件选用。两根不同直径的钢筋进行闪光对焊时,钢筋径差不得超过4mm。两根钢筋的轴线应在同一直线上,轴线偏移的允许值应按较小直径计算;对接头强度的要求,应按较小直径钢筋计算。闪光对焊接头的质量检验,应分批进行外观检查和力学性能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个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应按一批计算;⑵、力学性能检验时,应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6个接头,其中3个做拉伸试验,3个做弯曲试验;⑶、异径接头可只做拉伸试验。闪光对焊接头外观质量检查结果,应符合下列规定:⑴、对焊接头表面应呈圆滑、带毛刺状,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⑵、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不得有明显烧伤;⑶、接头处的弯折角度不得大于2°;⑷、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1mm
工程质量管理有那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我的叔叔是工程设计师,最近有个工程要接手了,咨询一下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呢?
[律师回复]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方法的内容:
1.建筑工程质量计划
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的前提就是做好相应的计划,即以本行业、所处单位的组织形式、机构管理、生产方式等为基础,对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每一任务、产品、项目等进行设计规划。
具体来说,在计划工程目标的质量时,应着重于给予业主一定的承诺与保证。根据ISO9000质量体系为标准模型,结合业主的具体要求,全面考虑可能影响到施工质量各方各面因素,利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做好施工过程的基本监督控制,落实责任制度,保证各工作人员按计划完成相关任务。在做工程项目质量计划时,不一定要出示项目所获利润、所耗成本这类指标,应将重点放在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上。
2.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建筑单位要保证施工的质量,必然要做好全面、规范的质量管理工作。企业应当调动各个部门以及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做好施工设计以及生产开发各个环节,使最终完工的工程项目能得到客户的认可,并在交工之后做好后续服务,赢得所有使用者得好评与信任。只有不断更新理念,运用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建设出高素质的施工队伍,才能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企业的知名度与竞争力。
3.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做好工程的质量控制,就要按照项目指定要求来进行施工作业。所谓工程的质量要求,即体现在设计方案、合同、技术指标等方面。只有按照工程质量要求中的相关规定与标准进行作业,才能做好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从施工进度角度看,质量控制具体包括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三个阶段。从质量控制所针对的不同主体来看,质量控制包括对人、对具体工序以及对施工材料、设备、方法、环境等方面的控制。
这是工程质量管理内容包括哪些内容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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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资料内容是什么?
1、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重新的审查,包括各个分包商的资质的审查。如果发现施工单位与投标时的情况不符,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2、对所有的合同和技术文件、报告进行详细的审阅。如图纸是否完备,有无错漏空缺,各个设计文件之间有无矛盾之处,技术标准是否齐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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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朋友他们公司的工程质量现在有了问题,需要进行管理了,工程质量方面管理具体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管理内容编辑
广义的工程质量管理,泛指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其管理的范围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决策、勘察、设计、
工程质量管理荣誉证书
工程质量管理荣誉证书
施工的全过程。一般意义的质量管理,指的是工程施工阶段的管理。专家认为它从系统理论出发,把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作为整体,世界上许多国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以正确的设计文件为依据,结合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数理统计,建立一整套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才能投入生产和交付使用,用最经济的手段,只有合乎质量标准,科学的方法,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治理,投资大,建成符合标准、用户满意的工程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要求把质量问题消灭在它的形成过程中,工程质量好与坏,以预防为主,手续完整。并以全过程多环节致力于质量的提高。这就是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的重点,以事后检查把关为主变为预防、改正为主,组织施工要制定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从管结果变为管因素,把影响质量的诸因素查找出来,发动全员、全过程、多部门参加,依靠科学理论、程序、方法,参加施工人员均不应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使工程建设全过程都处于受控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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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的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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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测内容有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桩的承载力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锚杆锁定力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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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表哥做的是建筑施工工程,现在工程项目有了一些问题,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八章 罚则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
  
(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五)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七)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八)未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勘察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的;
  
(二)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
  
(三)设计单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
  
(四)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未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前款所列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条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期限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依照本条例规定被吊销资质证书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第七十六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七条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退休等原因离开该单位后,被发现在该单位工作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仍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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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书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工程质量保修书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房屋建筑所有人和施工单位保修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到现场核查情况,在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内予以保修。发生涉及结构安全或者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2、质量保修书有哪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3、怎样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设立、预留保修金?
工程保修金是承包方保证工程交付后在最低保修年限内正常使用的一种措施。承包方应采用预留保修金的方法,作为对工程质量和保证工程正常使用的担保。
设立、预留保修金以及保修金占工程造价的比例和数量,由承发包双方在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约定。如工程保修发生争议,确属承包方的保修范围,不论是否设立保修金,或者保修金已经使用完毕,承包方均应承担保修责任。
4、工程质量保修书对质量保修金的返还是怎样约定的?
《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五条的“质量保修金的返还”中约定:“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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