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丰富
李泽宇律师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自2018年起在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八年。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达三百件。他不仅是专职律师,还担任心理咨询师和涞源县人民调解员。其擅长领域广泛,涵盖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并且可以承接风险代理,先办案后收费。他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坚持亲办案件,富有责任感,获得用户高度认可。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涿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李XX委托李泽宇律师代理。2021年4月23日,李XX与何X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以包工包料方式参与部队营区工程建设。XX部队工程由中铁X局总承包,后分包给何X等人。李XX施工完毕并与何X对账确认工程款,但款项一直未支付。李XX诉请判令与何X签订的合同无效,并要求何X和中铁X局给付劳务款及利息。何X认可欠款事实,但称工程审计没钱付款;中铁X局则辩称自己并非适格被告。李泽宇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何X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的李XX,合同应属无效。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无效,支持李XX要求何X给付工程款的诉求,同时驳回其对中铁X局的诉讼请求。
解决设备租赁纠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涞源县XX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委托李泽宇律师维权。201X年1月2X日,该公司与中国XX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施工期间,被告按合同付款,但工程结束后仍有部分尾款未付。经多次催讨,被告又支付5万元,仍拖欠1XX320元。被告认可租赁事实和欠款金额,但以发包方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支付,并对原告主张的利息起止时间及利率标准不认可。李泽宇律师认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应按约定支付款项。法院最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剩余设备租赁款及逾期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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