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执业背景与专长领域
魏潭良律师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她拥有执业证号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魏潭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逾100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她还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以及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二、执业理念指引前行
魏潭良律师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这种理念贯穿于她的每一个案件办理过程中,让她在面对复杂的刑事案件时,始终保持严谨的态度和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三、典型案例彰显实力
在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中,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作为XX足浴客户经理,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由魏潭良律师担任辩护律师。检察院对冯XX的量刑建议为3年,但魏潭良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积极为被告人辩护,最终法院判决冯XX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成功将刑期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显著。
四、同案量刑对比凸显成果
同案中,组织者(主犯)刘X(老板)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郭XX(经理)被判处9年,罚金20万;杨X(经理)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中,吴XX(财务,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6个月;李XX(夜班经理,涉毁灭证据)被判处3年;王XX(客户经理)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此外,犯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与同案其他被告人相比,冯XX在魏潭良律师的辩护下获得了更轻的刑罚。
五、案件关键认定与判决结果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出色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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