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背景深厚的律师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法学本科学历。2012年起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身为专职执业律师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至今已在律师岗位耕耘多年。她还是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2019年被兴义市司法局聘请为“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22年荣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突出贡献奖。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原告甲公司委托其控股的原告乙公司开展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后因甲公司未成为项目最终实施主体,双方完成项目现场移交,但被告以框架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等为由,拒不支付费用。于是,甲公司和乙公司委托蒋顺花律师和夏礼克律师提起诉讼。
三、精准推进案件代理工作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以“夯实证据链条、厘清合同性质、反驳抗辩理由”为思路。首先梳理核心证据,发现协议虽名为“框架协议”,但有实质性权利义务约定,且原告已实际履行,同时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思路。其次,针对被告“原告未实际投资”等抗辩,蒋律师通过《授权委托书》、费用发票等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以有资质的《专项审计报告》作为费用认定依据。
四、应对鉴定程序锁定胜局
案件审理中,被告对原告单方审计报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在限期内缴纳鉴定费,导致程序终结。蒋顺花律师依据规定指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巩固了原告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庭审时,蒋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意见,指出协议虽无效,但被告作为受益方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原告提交证据完整,费用应认定,被告应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赢得胜诉成果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蒋顺花律师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其余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在蒋顺花律师过往执业生涯中,还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家事纠纷、合同及债权纠纷等多类案件中取得众多胜诉案例,充分展现了她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值得当事人的信任与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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