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黄明律师毕业于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历。他于2023年开始在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511xxxxxxxxx4234,服务地区为南充,联系地址是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299号。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在步入法律行业之前,黄律师已在大型央企及知名上市公司从事财务工作近十年,并长期担任财务负责人,这使他不仅精于会计准则与财务报表,更深谙企业运营管理、内部控制与商业决策的核心逻辑。为夯实专业壁垒,他先后考取了中国律师、税务师及高级会计师资格,构建了国内法律服务市场中稀缺的“三师合一”知识体系。
独特背景铸就核心优势
黄明律师是一位兼具深厚财务功底与精湛法律技艺的复合型律师,以“财税+法律”双重视角,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他尤为擅长处理与商业、财富紧密相关的复杂法律事务,能精准洞察财务数据背后的法律风险,也能以商业语言诠释法律逻辑。在公司法务领域,他主导或参与的股权架构设计、并购重组、合规风控及重大合同谈判,因对财务细节精准把控而更具战略价值。在争议解决方面,无论是股东纠纷、合同债务还是税务争议,他总能从庞杂的账目和交易结构中抽丝剥茧,制定直击要害的诉讼或应诉策略。
公司法务领域表现
在公司法务领域,黄明律师凭借其独特的知识背景和专业能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在股权架构设计方面,他能够结合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设计出合理的股权结构,为企业的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在并购重组事务中,他对财务细节的精准把控,使得交易更加顺利和安全。在合规风控方面,他能够识别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在重大合同谈判中,他以其对财务和法律的双重理解,为企业争取到更有利的合同条款。
争议解决能力
在争议解决方面,黄明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在股东纠纷案件中,他从财务数据入手,分析股东之间的权益关系,找出纠纷的根源,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在合同债务纠纷中,他通过梳理账目和交易结构,确定债务的真实性和金额,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税务争议案件中,他凭借其税务师资格和对财务知识的精通,准确解读税收政策,为客户制定合理的纳税方案,解决税务争议。
婚姻家事案件专长
在婚姻家事案件中,黄明律师特别擅长处理涉及公司股权、不动产及复杂金融资产的高净值人士离婚与继承事务。他能够运用其财务专长,对这些复杂资产进行准确评估和分割,确保财产分割方案的合法性与经济性最大化。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他会仔细审查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包括公司股权的价值、不动产的市场价格以及金融资产的收益情况等,为客户制定出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方案。在继承案件中,他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合理分配,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领域贡献
在人身损害赔偿领域,黄明律师的财务专长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交通事故、工伤等案件中,他能够准确计算赔偿金额,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切实维护。他会根据当事人的医疗费用、误工损失、伤残等级等因素,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知识,计算出合理的赔偿数额。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会与医疗机构、鉴定机构等进行沟通,获取准确的证据和数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赔偿。
经济犯罪辩护成果
黄明律师也致力于经济犯罪辩护,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其财务分析能力往往成为厘清事实、有效辩护的关键。在职务侵占案件中,他通过对企业财务账目和资金流向的分析,判断是否存在职务侵占行为以及侵占的金额。在挪用资金案件中,他会审查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的财务凭证,为当事人进行无罪或罪轻辩护。在涉税犯罪案件中,他凭借其税务师资格和对财务知识的精通,为当事人解读税收政策,找出案件中的疑点和漏洞,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
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是黄明律师的一个典型成功案例。我方当事人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年8月31日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开发项目二期的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应在签订后支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约定以三期项目的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并承诺最迟于20年12月31日前付清。然而,期限届满后,被告仍未足额支付,截至起诉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
案件焦点与代理策略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庭审中,被告对欠款事实予以认可,但对其偿付能力表示困难,并对高额违约金提出异议。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围绕以下策略展开工作:一是夯实债权基础,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最终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为核心诉求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二是辨析违约金条款效力,指出虽然《补充协议》变更了原合同的付款方式和期限,并修改了违约责任条款的表述,但并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主张被告的长期拖欠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向法庭充分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三是平衡诉讼目标与裁判可接受度,在坚持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基于《补充协议》的签订背景、条款文义及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进行酌情调整,因此将诉讼策略核心放在确保工程款本金的全额支持上,并将违约金作为争取项。
案件结果与总结
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我方关于工程款本金部分的主张,并部分支持了关于违约金的诉求。判决被告向我方当事人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共计人民币1,019,541元,认定被告逾期付款构成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补充协议》对原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作出了变更,在双方未重新明确标准的情况下,酌情裁定违约金自最终确定的逾期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紧张引发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主要条款(如付款方式)的,应当视为对原合同相关部分的整体变更。若变更后的协议未重新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被视为“没有约定”,进而由法院依法参照相关司法解释酌定标准(如同期LPR)。然而,债权人对核心债权(工程款本金)的主张,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然会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律师价值体现
在本案中,黄明律师和赵X律师的核心价值得到了充分体现。他们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迅速厘清争议焦点,将工作重点放在通过扎实证据固定无争议的欠款金额上,确保了当事人核心利益(本金回收)的绝对安全。他们娴熟运用证据规则,通过组织银行流水、双方确认函等证据链,并在庭审中高效完成对账,使欠款事实无可辩驳,为快速判决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违约金问题上,他们既依据原合同积极主张权利,又能根据案情发展和司法实践对裁判结果进行合理预判,引导当事人设定合理的诉讼预期,最终实现了本金全额回收的基本目标,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法定的逾期利息,最大程度减少了损失。通过诉讼成功收回百万级工程款,有效缓解了委托人的资金压力,维护了其在商业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体现了律师在化解合同履行风险、实现债权方面的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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