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历程与理念
程豪律师于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一直深耕于法律领域。程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业内赢得了良好的口碑。
擅长领域聚焦
程豪律师擅长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在刑事领域,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在民商事领域,他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如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
刑事辩护佳绩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辩护,成功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此外,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他成功辩护,均获得了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在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民商案件成果
在民商事案件方面,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昊利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在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中,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在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中,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案件中,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
律所与社会职务
程豪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卓越,还担任了多项社会职务。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也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界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认可。
所获荣誉表彰
程豪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多项荣誉。2019年,他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2020年,被评为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合伙人。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高度肯定。
典型案例剖析
以合同诈骗罪无罪释放案为例,被告人贺某某原是某某粮油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被抓获、拘留和逮捕。怀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程豪律师介入辩护。在诉讼过程中,因证据不足,怀宁县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最终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起诉。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程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
程豪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纠纷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成功案例和专业表现,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