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执业情况
王定洪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2016年开始在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曾在法院系统工作,熟悉司法程序和法官审判思维。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其中刑事案件100余件,民事案件300余件,涉及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他还多次被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律师。
二、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陆X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童X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陆X多次要求童X离婚遭拒。2023年3月5日,陆X将童X带至山上,再次提离婚未获明确回复后,持刀刺伤童X,后自杀未遂。童X人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主张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后期费用共计88197.27元。
三、刑事辩护策略
王定洪律师担任陆X的刑事辩护人,聚焦“降格情节认定、争取从轻量刑”。明确罪质与形态抗辩,主张本案系“间接故意杀人未遂”,构成“犯罪中止”,降低犯罪主观恶性认定。梳理并佐证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证实陆X符合自首要件,指出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强调陆X初犯偶犯等情节,提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庭审中围绕关键问题展开辩论,强化“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可控”观点。
四、附带民事代理工作
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委托代理人,王定洪律师聚焦“合理核减赔偿金额”。对童X提交的证据分类质证,依法抗辩无依据诉求。提出赔偿项目依法核减的意见,主张被害人有重大过错应承担30%赔偿责任,从事实与法律层面合理压缩赔偿范围。
五、判决结果与办案心得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陆X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令陆X赔偿童X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0885.05元。王定洪律师总结办案心得,认为复杂案件需“刑民一体”统筹辩护,法定情节主张需严格对标法律要件,民事赔偿抗辩要“证据为王”,感情纠纷类刑事案件“情节挖掘”是从轻辩护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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