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其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x5934,服务地区为南京,联系地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自2014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自2013年加入大成以来,便一直致力于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等领域的法律工作。
执业理念与案件成果
程豪律师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以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为宗旨。在其执业过程中,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他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带领的刑辩团队秉持“快速、专业、有效”的执业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精湛的业务能力及高效的沟通协调,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并在多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中取得了显著成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领域
程豪律师擅长的领域较为广泛,包括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
职务与荣誉
程豪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担任了多个重要职务。他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也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以及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在荣誉方面,他于2019年获得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大成先进专职律师”和“大成公益之星”称号,2020年获得“大成先进合伙人”称号。这些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高度认可。
服务客户类型
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程豪律师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了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服务对象包括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南京XX企业有限公司、江苏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他以专业精湛、服务优质、效率卓越著称,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
代表案例
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程豪律师有多个成功案例。在吴某某与苏某某、南京某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案中,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吴某挽回经济损失800万元。某某(南京)木业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案,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为某某木业公司挽回巨额的经济损失。代理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与原公司总经理石某某劳动争议系列劳动争议案件,通过代理公司一审、二审程序,驳回石某某所主张的192万元工资;另案驳回石某某主张的经济赔偿金等130余万元,共计为某游乐设备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32万余元。这些案例体现了他在民商事纠纷处理中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中,作为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进行有效辩护。在案涉1300万元职务侵占罪案中,为王某某进行了有效辩护,将罪名辩为挪用资金罪。在全国知名电器企业副总裁及业务部总监职务侵占罪案中,为职务侵占罪的共犯钟某进行有效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和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二级案中,经成功辩护,均获得不起诉决定书。在非法经营罪(电视机顶盒)案中,成功辩护,审查起诉阶段打掉相关鉴定报告,导致最终该案侦查机关作出撤案处理。
以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为例,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涉及假冒注册商标行为。程豪律师在该案中可能运用其专业知识和辩护技巧,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这一案例进一步展示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能力。
综上所述,程豪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广泛的业务领域、出色的辩护成果以及为众多企业提供服务的经历,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在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成功案例,体现了他扎实的专业功底和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无论是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还是为刑事案件被告人争取有利结果,他都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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