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与执业背景
钱飞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系统接受过高等法学教育,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他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xxxxxxxx31010,现执业于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是该律所的创始合伙人,同时担任梁溪区金融委员会委员。其所在的律所位于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东亭南路21号,服务地区主要为无锡。执业至今,钱飞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债务、公司纠纷等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其在合同案件方面更为专精,占比约30%。
专业领域聚焦
钱飞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民商事合同争议、债权债务清偿及公司治理与合规事务五大核心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他曾成功代理多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重大人身伤害案件。他善于从证据链断裂点、程序合法性、量刑情节等维度构建辩护体系,多次实现不起诉、缓刑或罪名降格的辩护成果。在民商事领域,他擅长处理标的额超千万元的复杂合同纠纷,注重事前风险防控与事后救济并重,累计为数十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有效降低了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
典型案件代理
在“积极应诉,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这一案例中,河北设备有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XX公司,要求其赔偿各种经济损失10万元(待质量鉴定后再予以增加)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称与被告于2019年1月24日签订《购销合同》,购买被告的无缝钢管用于陕西某所订购的换热器,交付后钢管出现裂缝,被告交付的《产品质量证明书》虚假,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给其和陕西客户造成巨大损失。
XX公司委托钱飞律师进行代理。钱飞律师代理被告辩称,所涉案货物不是被告提供的,被告不存在侵权行为,提供的产品符合原告要求和质量标准。因该批货物被告向第三人浙江XX采购,若涉案产品是被告提供的,要求追加浙江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钱飞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F》,原告无法证明所涉案货物是被告提供,无法证明销售者存在过错,无法证明所涉货物破裂的形成原因,现场勘验的货物破裂可能是外力导致,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同时,被告要求原告提供与第三方的合同、技术参数、图纸,以便查明案件事实。
浙江XX作为第三人述称,现场产品无生产代码及标识,不能证明是其生产提供的;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且产品合格,不存在产品缺陷;本案应适用合同法而非侵权责任F;现场货物裂痕可能是外力所致,与产品质量可能无关。
原告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营业执照、购销合同、技术要求、质量检验证明书、转账记录、照片、罚款通知、微信聊天记录、销售单、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据。钱飞律师代表被告对原告证据进行质证,对部分证据真实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提出异议。如对照片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不能证明产品由被告提供;对罚款通知书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应由原告承担责任;对微信聊天记录,指出原告未提供完整记录,且不能证明货物是被告提供的。
被告围绕其主张提交了与原告、第三人的购销合同、技术参数、第三人的质量检验证明书及试验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原告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对微信聊天记录部分内容有不同看法。第三人对被告部分证据无异议,但也指出不能证明勘验产品是其生产的。
最终,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未能提供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原告因产品质量问题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但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供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损失,应承担不利后果,待证据充分后可另行起诉。钱飞律师通过有效的代理和抗辩,成功帮助被告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执业理念践行
钱飞律师秉持“正义为本、诚信为纲、专业为器”的执业信条,拒绝“模板化”代理,坚持“一案一策、全程跟踪”。其团队采用“主办律师+助理+专项支持”三级协作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过法律检索、证据梳理、模拟庭审、风险评估四重闭环处理。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钱飞律师在代理案件过程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践行了其执业理念。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对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分析,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细节,体现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