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哺乳期结束后收监程序是怎样的
哺乳期结束后收监,首先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收监申请。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收监条件。 收监条件主要依据判决情况及哺乳期已过等事实。若罪犯在哺乳期内被暂予监外执行,哺乳期届满,且刑期未满,若无其他法定继续监外执行情形,就会被收监。 收监时,执行机关会按照规定程序将罪犯押送至相应监狱或看守所等执行场所。在收监过程中,会对罪犯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等手续,确保收监执行的顺利进行,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与规范性,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让罪犯在应有的刑罚执行环境中接受改造。
二、哺乳期结束合同到期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这里的相应情形消失一般指哺乳期结束。也就是说,哺乳期结束前,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需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若单位违反规定终止合同,女职工可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哺乳期结束后子女抚养权归哪个
哺乳期结束后子女抚养权归属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若父母能协商一致,可按协商结果确定抚养权。若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总之,抚养权判定核心是看哪方更利于子女成长。
在了解哺乳期结束后收监程序是怎样的之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事值得关注。比如收监执行的刑期如何计算,一般是从决定收监执行之日起算,之前被羁押的时间会折抵刑期。另外,如果在哺乳期结束时,罪犯身体仍有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合收监,是否可以继续申请暂予监外执行也是大家可能会关心的。若你对哺乳期结束后收监程序的细节、相关权益保障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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