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经验丰富
周文靖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现执业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他扎根于江西上饶这片土地,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执业至今,周文靖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在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深耕细作,尤其是在刑事辩护领域专精钻研,办理了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辩护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免于起诉、从轻、减轻处罚的结果,同时在民事纠纷的各个细分类型中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案涉工程的基础及主体框架、装修、主体非框架及水电三个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郑X按约进场施工,完成签证变更工作并如期完工,工程于2016年11月经村委会验收合格。经审核定价,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周文靖律师接受郑X委托后,于2025年9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周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经被告盖章确认)、证明催款事实的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法院审理认为,郑X已按约完成施工且工程验收合格,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进行反驳,法院最终未支持该抗辩。关于利息,周律师结合合同约定及相关司法解释,协助郑X明确利息主张的依据和具体计算方式,法院支持了郑X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均得到法院支持。
应对民间借贷纠纷
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我方当事人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于2023年9月1日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100万元,但某公司预先以“财务费”名义扣除5000元。借款到期后,章X未能按期还款,2023年10月27日,章X、某公司及揭X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约定借款期限延长,由揭X替代汪X承担保证责任。2023年10月26日,章X应揭X要求向某公司支付六万余元。后因款项未结清,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
周文靖律师接受章X委托后,第一时间与章X深入沟通案情,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的确定、已支付款项的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的主张、律师费承担的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的合法性等。为支撑抗辩意见,周律师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调取章X与揭X的合作协议,收集某公司出具的收据,整理章X与揭X之间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聊天记录等。庭审中,周律师提出章X实际并非案涉借款的实际使用人、实际借款本金应为扣除预扣利息后的99.5万元、已支付的六万余元中超额部分应抵扣本金、某公司主张的3万元律师费无依据等抗辩。
法院经审理后,虽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成功将借款本金从某公司主张的100万元降至九十万余元,且利息起算点延后至2023年10月27日,有效减少了章X的还款责任,为当事人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
秉持执业理念
周文靖律师始终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他都以专业、严谨的态度对待,无论是证据的收集与梳理,还是法律条文的准确适用,都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郑X与村委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他通过有效的证据梳理与固化、精准的庭审抗辩,为郑X实现了合法权益;在章X与某公司的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中,他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在庭审中据理力争,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章X的合法权益。周文靖律师凭借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江西上饶的法律服务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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