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有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存在违约行为。即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比如未按约定期限交付货物等。 其次,有损害事实。指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如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如可得利益的丧失。 再者,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是由违约行为所引起的,二者存在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最后,违约方主观上有过错。在我国,违约责任一般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但在某些情形下,过错也是构成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要件,如无偿合同中,债务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约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存在哪些差异
违约损害赔偿和违约金存在以下差异: 性质:违约损害赔偿是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补偿方式,以填补实际损失为目的;违约金则是当事人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的金钱,具有预先确定性和一定惩罚性。 计算方式:违约损害赔偿需证明实际损失,赔偿数额根据损失大小确定;违约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与实际损失可能不一致。 举证责任: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受损害方要证明损失存在及数额;主张违约金只需证明对方违约,无需证明实际损失。 调整规则:违约损害赔偿一般按实际损失赔偿;违约金过高或过低时,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三、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则具体包括什么
违约损害赔偿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完全赔偿规则:违约方应赔偿受害人因其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 2.可预见规则:违约损害赔偿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若损失不可预见,则违约方无需赔偿。 3.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未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4.损益相抵规则:受害人基于损害发生的同一原因而获得利益时,应在其应得的损害赔偿额中扣除其所获得的利益部分。
当探讨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素有什么时,除了明确其构成要素,还需知晓与之相关的重要问题。比如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如何确定,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另外,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也很关键,通常要根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等因素综合考量。如果您在合同履行中遇到违约情况,对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范围及数额计算等方面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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