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复议该怎么做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应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需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及主要证据。需注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被受理;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三、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复核申请仅能提出一次。上一级交管部门受理后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结论包括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认定。撤销原认定的,原机关应重新调查或认定。
二、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该如何起诉
当事人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应先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若对复核结果仍不服,或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可通过以下途径处理。其一,在民事赔偿诉讼中,将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证据提交,同时提供相反证据证明原认定存在错误,请求法院结合全案事实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其二,若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认定时存在程序违法或事实认定错误等情形,可针对该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需注意,事故责任认定书本身并非行政诉讼的直接受案对象,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并据此作出裁判。
三、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该怎么处理
若对事故责任书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首先,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机构应当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一是事实不清的;二是主要证据不足的;三是适用法律错误的;四是责任划分不公正的;五是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
重新调查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重新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在了解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提复议该怎么做之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若复议结果维持原认定,当事人若有新的证据或理由,可在后续的民事诉讼中提出,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重新认定事故责任。另外,复议申请的时间限制很关键,要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否则将无法启动复议程序。如果您在复议过程中遇到诸如证据收集、复议申请材料准备等问题,或者对复议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有所担忧,别让疑惑困扰您。现在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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