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通过非法手段将他人财务据为己有,而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没有得到值钱的东西法律会怎样判罚,算不算犯罪。到底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整理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解答大家的疑惑。
长期以来,我国刑法对于盗窃罪的认定,主要采取“数额”和“次数”的标准,使得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如果次数和数额没有达到相应的标准,犯罪分子便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罚。如入户盗窃,它与一般的普通盗窃相比,其不但侵害了公民的财产权,还侵害了公民的住宅安全权;而且“入户盗窃”极易引发抢劫、杀人、强奸等恶性刑事案件;此外,从司法实践来看,“入户盗窃”的行为人常常以“技术性开锁”的职业盗窃犯居多,其主观恶性较大,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加大打击的力度和范围,《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进行了修正,填补了这一空白。
一、《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264条盗窃罪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在原来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条文之后,增加了“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这三种行为方式。
从词文解释看,修正后的“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并不包括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和扒窃,因为这三种行为已经与数额较大、多次盗窃并列地规定在刑法条文中,成为独立的盗窃类型。《刑法修正案(八)》将“入户盗窃”作为了构成盗窃罪的一个行为方式,从法律条文表述来看,“入户盗窃”即构成盗窃罪,并无数额标准要求,这就是典型的行为犯,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的目的,并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即只要有入户盗窃的行为,便构成盗窃罪,而盗窃所得的财物的价值数额仅仅只是衡量盗窃行为危害性的一个因素,影响行为人的量刑,并非判定既遂与未遂的标准。
二、怎样区分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怎样区分民事盗窃与刑事盗窃呢?主要有以下几点:
1、一般来说,民事盗窃事后能否转化为刑事盗窃关键要看行为人的这种故意是事前的,还是事后的。如果行为人事前就由蓄意通过秘密窃取被害人财物手段致使被害人偿还债权数额后,再恶意占有被害人财产不返还,那么,行为人盗取被害人财产就意图非法占有,这就符合盗窃罪的主观方面,应作为犯罪处理。相反,如果行为人继续占有所盗财物的故意是被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以后才产生,则不能转化为刑事盗窃,而构成一种新的民事侵权,由当事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寻求解决。
2、在量刑上应和普通盗窃相区别。普通盗窃案件,影响量刑的法定情节往往是数额、对象、后果、是否累犯及其他情节。另外,作为酌定情节的犯罪动机也会直接影响量刑。一般来说,善良的或者基于可以同情的动机实施的盗窃应当从轻处罚。作为民事纠纷或矛盾引起的民事盗窃,由于很多情况下,被害人自身确实侵犯了行为人的某些权益,即被害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或者有混合过错。行为人出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动机,才选择了秘密窃取这一特殊手段来进行维权。因此,这种动机表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应当区别于意图恶意秘密占有他人财物的普通盗窃。再者,这种盗窃的社会危害性,主要来源于选择维权的方式不当,因此,从后果上讲也应当从轻处罚。但是,对于事前有故意,秘密盗取被害人财产,逼迫被害人承担责任后,继续占有财物的盗窃行为,则不具有善良的动机,应和普通的盗窃同等对待,不能以民事纠纷为由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盗窃行为所得到的东西不论其价值大小,盗窃行为本身构成违法。但是盗窃又有民事盗窃和刑事盗窃的区别,判罚上也会分为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入户盗窃不值钱的财物属于犯罪吗?以上就是小编对问题的回答,大家看过之后会对盗窃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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