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婚前财产给其弟之后还能不能要回
婚前财产给其弟后能否要回,需分情况判断。若该赠与行为已完成,财产所有权已转移,一般不能随意撤销。但存在法定情形时可撤销: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比如不动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动产未交付,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二、婚前财产给前妻后是否可以拿回
婚前财产给前妻后能否拿回,需分情况判断。若该财产赠与行为已完成,且不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通常不能拿回。 依据《民法典》,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若已完成财产转移,只有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三种情形下,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所以,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一般无法拿回已赠与前妻的婚前财产。
三、婚前财产给情人公证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所有权人有权处分,但赠与效力需结合行为性质判断: 1.公序良俗是核心要件:若赠与“情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如涉及婚外情、破坏婚姻家庭关系等),则因违反《民法典》第八条“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的原则,赠与行为自始无效。 2.公证不能补正无效行为: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公证文书具有推定真实的效力,但公证仅能证明行为存在,无法改变行为本身的无效性。若赠与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公证亦无法使其有效。 3.实践中的认定:司法实践中,涉及婚外情的赠与常被认定为违背公序良俗,受赠人需返还财产;若赠与人系单身且与“情人”为正常恋爱关系(不违反道德),则赠与可能有效,公证可增强效力。 综上,婚前财产赠与情人的公证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赠与行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若违背,则公证无效;反之则可能有效。建议结合具体情形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行为不当导致财产损失。
在探讨婚前财产给其弟之后还能不能要回这个问题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情况。若当初赠与弟弟财产时存在重大误解,比如对财产价值判断失误等,是有可能撤销赠与要回财产的。另外,如果弟弟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也可依法撤销赠与。但撤销赠与有一定的时间限制等法律规定。若你在这方面还有诸如撤销赠与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等疑问,想进一步明晰自己的权益,别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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