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承担,原则上遵循“败诉方承担”规则。若案外人胜诉,意味着其对执行标的的权利主张成立,执行法院应停止对该标的执行,此时诉讼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若案外人败诉,即其权利主张不成立,执行法院会继续执行该标的,诉讼费用由案外人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诉讼费该谁来出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诉讼费承担通常遵循“败诉方承担”原则。即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一方负担诉讼费。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会按照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此外,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收费多少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收费标准分两种情况。若当事人请求停止执行、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确认执行标的权利,按财产案件标准收费,根据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不超1万元,每件交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等。若当事人仅请求确认对执行标的权利,不涉及财产给付内容,按非财产案件收费,每件交纳50至100元。各地区在规定幅度内可能有不同细则,具体收费需结合实际案件和当地规定确定。
当探讨案外人执行异议诉讼费谁承担时,其实还关联着一些其他问题。比如案外人执行异议被驳回后,案外人是否还能通过其他途径继续主张权利,以及在执行异议过程中,若发现执行标的涉及其他纠纷该如何处理。这些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处理起来也较为复杂。如果你在案外人执行异议相关事宜中,对诉讼费承担、后续救济途径或者执行标的纠纷等有疑问,不要让问题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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