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放弃被继承人的所有遗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如银行存款、车辆、珠宝等)、不动产(如房屋等)以及其他财产性权利(如股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放弃遗产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没有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一旦作出,一般不能随意反悔。如果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法院不予承认。
二、第一顺位继承人部分死亡赔偿怎么计算
在第一顺位继承人部分死亡的情况下,死亡赔偿的计算和分配需分情况处理。 若赔偿款中有明确指向的项目,如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归被扶养人所有。对于死亡赔偿金等无明确指向的款项,并非遗产,但通常参照法定继承分配。 当部分第一顺位继承人死亡时,若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得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若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应得份额由该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即转继承。 计算时,一般先确定赔偿总额,再根据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的人数平均分配,但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继承人与死者的生活紧密程度、经济依赖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
三、第一顺位继承人去世后该如何处理
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通常适用代位继承。即被继承人子女先于其死亡的,由该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若第一顺位继承人在被继承人之后去世,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这属于转继承。此时,其继承的遗产会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等规则,在其自身的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间分配。 若所有第一顺位继承人都去世且无代位继承等情况,遗产将由第二顺位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当我们探讨第一顺位继承人要放弃什么遗产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一方面,继承人放弃遗产需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明确表示,否则视为接受继承。另一方面,若存在多个第一顺位继承人,部分人放弃遗产后,这部分遗产会由其他继承人按相应比例继承。如果在放弃遗产过程中涉及债务问题,放弃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若你对第一顺位继承人放弃遗产的程序、法律后果等还有疑问,别错过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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